信息编号: | 2283093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浙江 | |||||||||||||||||||||||||||||||||||||||||||||||||||||||||||||||||||
工程名称: |
浙江嘉兴海宁市长安镇东西大道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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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海宁市长安镇东西大道景观绿化工程?xml:namespace>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长安镇东西大道景观绿化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海宁市长安镇城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海宁市长安镇东西大道景观绿化工程建设地点为海宁市长安镇东西大道;建设规模:绿化面积约103000m2,建设造价约610万元;计划工期:60日历天;招标范围为海宁市长安镇东西大道景观绿化工程,包括施工图示范围内土绿地土方整理,苗木种植及养护等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类似项目描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主管须具备园林项目主管资质(须嘉兴备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1 月 3 日至2014年 11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宁市分公司报名,同时洽购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及嘉兴建委《关于统一我市注册建造师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操作程序规定》的要求,同一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本项目预中标单位的拟任建造师不得有在建项目;投标单位应熟悉掌握本单位建造师投标及中标情况,预中标单位在招标人发出中标公示后10日内进行刷IC卡确认,预中标单位IC卡无效或者拟任建造师承接项目过多、或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导致IC卡不能刷卡确认的,取消预中标资格,并视具体情况记录诚信考核。
4.4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单位介绍信;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拟任本工程项目主管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报名人本人交易员证、身份证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连杭经济区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海宁农发区管委会五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该项目投标,如投标人在开标前3天未有书面说明(向招标人及海宁市连杭经济区招标办提出)而无故放弃投标的,将按《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准入与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海政办发〔2011〕164号)文件规定记入不良行为,一个月内发生两次(含)以上的,将取消其下一个月在海宁市的投标资格;一个月内发生五次(含)以上的,将限制其在海宁市投标资格三个月,直至清退出海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长安镇城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农发区管委会地址:海宁市海昌南路,中海大厦F座四楼
邮编:314423邮编:3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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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3-87966136电话:0573-80701567
传真:传真:0573-87224886 2014年11月3日
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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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4/11/3至 2014/1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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