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道路路灯安装工程招标公告公告发布日期:2014/11/3公告号:黄岛区2014375 项目名称:城区道路路灯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204国道(海滨五路-珠山南路)、青岛中路(泰山路-长春路)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出资比例: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施工-其他 本项目总投资额:490.2万元工程造价:486万元 结构形式:其他工程规模:/ 计划文号:青黄发改函(2014)41号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青岛市黄岛区城市管理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高建波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85176828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青岛市黄岛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高建波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85176828 招标代理单位: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周鑫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89050566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城区道路路灯安装工程,位于204国道(海滨五路-珠山南路)、青岛中路(泰山路-长春路)。所有照明回路均采用380/220V电源供电,箱式变压器高压侧输入电压10KV。204国道(海滨五路-珠山南路)路宽为24米,全长约2.8千米,路灯采用双侧对称方式布置,道路平均照度不低于201X,总均匀度0.4以上,灯具光衰≤70%。青岛中路(泰山路-长春路)机动车路宽20米,两侧为人行道,全长1.4千米,路灯采用双侧对称方式布置,道路平均照度不低于101X,总均匀度0.4以上,灯具光衰≤70%。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入青信用证》;注册地非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区域内的投标企业中标后七日内须到青岛市黄岛区城市建设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本工程资格审查需具有同类工程要求。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单项合同造价为5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照明安装工程。 七、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dxhaggzy.com)“建设工程”—"专栏"—"财政招标文件发放"一栏自行下载与本工程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
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参加资格审查: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2)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青岛市以外的企业需提供《入青信用证》原件;
(3)投标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还应提供"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原件;
(4)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无违法违规行为、上两年度无质量、安全事故证明材料(证明自出具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5)企业上五年度完成的同类工程业绩(经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交易通知书)、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备案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
(6)投标人若为灯具代理商的,须提供灯具生产厂家针对本工程的授权书原件(若为灯具生产厂家无须提供授权书);
(7)投标人须提供灯具生产厂家90W-180W(此范围内任意一个规格) LED路灯灯具3C或CQC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须提供具有CNAS标识的国家电光源检测单位出具的正规有效的灯具(样品)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预防犯罪处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证明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具体格式请到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专栏--文件下载"一栏下载,黄岛检察院预防犯罪处联系电话:83012316)。
注:以上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开标时统一提报。 九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标保证金交纳说明: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9万元,投标单位从其基本存款账户,通过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保证金收退平台",以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除外)。详见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具体到账日期由中心工作人员开标后确认并提交评标委员会。 (2)单位账户: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行:青岛银行井冈山路支行 账号:802370200691703 地址:开发区井冈山路 公告时间:2014年11月3日9时35分 - 2014年11月10日17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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