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长丰区块核心地段河道新建及两侧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14371(发布时间:2014-11-03)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长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宁波长丰区块核心地段河道新建及两侧景观绿化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鄞发改投【2014】43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 项目规模:新开挖河道中心线长约1042米,其中20米宽河道913米,15米宽河道河道129米、绿化面积13090平方米。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 工程造价(暂估):总造价约2260万元,其中水利部分造价约1348万元;景观绿化部分造价约916万元。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水利水电、景观绿化等工程。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 个标段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水利水电部分150日历天,景观绿化部分15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水利水电、景观绿化各自开工报告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和园林绿化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分别配备以上资质人员各一名)。 其它要求: 1)、项目专职安全员1名,专职安全员必须持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2)、根据宁波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甬水建[2007]22号文规定,有意向参加本工程投标人及其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在市(或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 3)、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09]51、浙水建[2013]31号文的有关规定,外地进浙单位参与全省水利建设工程投标前,应在浙江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人员和条件(包括类似工程业绩)或经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包括类似工程业绩)。 4)、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符合甬水建【2012】22号及浙水建【2008】13号文件)。 5)、根据《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实施办法(试行)》甬水建【2012】21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开标之日前两年至中标公示时期内无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公示时间在两年前,但尚在公告期内的)。 6)、注册地在鄞州区外的企业须有经年检合格的《外地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进鄞施工信用证》 7)、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联合体投标1.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附件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图纸、景观绿化部分电子评审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售价: 500 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该费用需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1月 25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长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工
招标代理人: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14室
联系人:徐新宇 电话:83033570
附件:招标文件、图纸、景观绿化部分电子评审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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