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283581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张家港鹿苑垃圾焚烧厂绿化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张家港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SHT20141023 一、张家港市园林绿化管理局的鹿苑垃圾焚烧发电厂隔离带工程(二期)已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招标报名和资格审查。 二、 江苏华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鹿苑镇。 2.工程规模: 总投资约350万元 。 3.工程内容:土方及绿化种植等,绿化面积约27万平方米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4年11月24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晨丰公路两侧新增防护林带工程:土方及绿化种植等,绿化面积约27万平方米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1个标段的资格审查。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a.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b.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2)业绩要求:近4年参与过2个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 六、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其他条件: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投标人必须按照《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张预办[2012]13号文)的规定,提供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或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为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及报名项目负责人,查询有效时间为公告报名开始时间至资格预审结束时间止; 9.杜绝借资质、挂靠等现象,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10.企业近两年(2012年9月~2014年9月,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在苏州市范围内有245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如有张家港本地业绩的,须提供张家港本地业绩;外地企业若无张家港本地业绩的,须提供该企业注册所在地以外的异地工程业绩),该工程业绩需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或提供网址备查;若是张家港本地业绩,且开工日期为2014年的,需提供《张家港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或其他备案部门的备案证明。该工程业绩可以与上述项目负责人的工程业绩重复使用,也可以另外提供其他工程业绩(不含养护工程),资格预审时须对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工程决算审计报告(或工程决算报告)等原件进行审核; 11.上述工程业绩必须如实提供,一旦发现企业有张家港本地业绩,但仅提供异地业绩参加资格预审的,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12.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招标投标规定的其他条件。 1.资格预审时间、地点已在报名时领取的资格预审文件中写明,不再另行通知。 2. 报名经办人可以是法人代表,也可以是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附有法人委托书),报名时报名经办人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 4. 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情况,将在资格预审后投标人领取的招标文件中加以明确规定。 5.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 请申请人于2014年10月31日至2014年11月6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5: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张家港市市民服务中心二楼217报名,并于2014年10月31日至2014年11月6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5:00到 江苏华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通运路359号407室)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时间:2014年11月7日上午9:00-9:30。 7. 招标人联系人:仇卫兵 电话:0512-58287213 8.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组长:刘晓华 性别:男上岗卡号:苏招E1027 联系人:张浩电话:0512-82593819 地址: 杨舍镇通运路359号407室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4年10月31日至2014年11月6日。 招标代理(公章): 负责人: 201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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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4/11/4至 2014/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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