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东县政务中心广场景观工程已由桂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桂发改【2013】235号批准建设,由桂发改招核【2013】81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源县自筹。项目业主为桂东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为县政务中心招商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桂东县政务中心广场景观工程 2.2 建设地点:桂东县沤江镇草堂村 2.3 规模:投资额约为855万元,广场地面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广场给水排水和电气安装工程。 2.4 工期要求:30天(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00]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7 招标范围:桂东县政务中心广场景观工程施工(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潜在投标人按郴建函(2014)138号文,已办理《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并参加2013年度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等级评审评的诚信等级经网上公示公告通过的建筑企业; 湖南省外企业按湘建建[2010]136 号文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 3.4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允许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无行贿犯罪记录;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施工项目部人员必须为诚信手册备案人员。(注:要求提供关键岗位人员近半年内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文件,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报名及整个施工过程不得随意更换。)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资格审查 本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前一天下午16:00时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14年11月3日至2014年 11月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不含法定节假日)在桂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所有参加投标报名的企业报名前必须先到业主方了解本项目的基本情况,现场考查,并取得现场考查联系函,再到桂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6.2报名方式:①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②所有投标申请人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携带有效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本单位近半年内社保证明材料、施工员岗位证、安全员岗位证、质量员岗位证和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以上资料由招标办验原件后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1套留存招标办,1套留存招标代理公司)参与报名。③湖南省外企业报名时,须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办理入湘登记,提供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 6.3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桂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内企业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湖南省外企业必须同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开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入围方式 8.1入围方式:当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内(含9家)时,确定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当投标人数量超过9家时,将公开由招标人随机抽取9家单位入围。 8.2时间:另行通知。 8.3地点:桂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8.4人员:监管部门、建设方、代理公司、投标单位。其中投标单位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派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持有效个人身份证明原件(第二代个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书、委托书)按时参加抽签入围会议,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将被视作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同时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桂东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联系电话0735-8631496。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桂东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桂东县沤江镇郴桂路36号 联 系 人:陈国雄 电 话:1807354832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郴州项目部地址:郴州市惠泽路聚贤庄2栋3单元405室 联 系 人:资马榕 周晶 王睿娟 电话:0735-2221398、8628598 /0731-851353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