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284362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生态景观林带-广园快速路景观带改造(黄村立交-荔新立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项目名称 生态景观林带-广园快速路景观带改造(黄村立交-荔新立交)工程施工 批复文号 穗发改[2013]52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人 广州市广园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根据穗发改[2013]52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 广州市广园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现对生态景观林带-广园快速路景观带改造(黄村立交-荔新立交)工程施工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生态景观林带-广园快速路景观带改造(黄村立交-荔新立交)工程施工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广园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20-6225286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20-8667975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投诉电话:020-83865773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广园快速路 四、项目概况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生态景观林带—广园快速路景观带改造(黄村立交—荔新立交)项目建设总长度约为21.7公里,改造绿化面积1160亩;种植乔木10091株;种植灌木14084株;种植花卉74887平方米。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招标控制价为:1692.626862万元。 六、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4年10月29日至2014年11月2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4年11月3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4年11月7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壹级级别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①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壹级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6、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投标人专职安全员(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兼任。 7、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4点所述资质级别的低一个等级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注:①业绩取自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业绩库。 ②单独招标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总承包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或B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注:诚信档案(A类或B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注:1、资格审查时,电子资审系统将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及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是否符合要求提供辅助审查结果,最终以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对联合体企业暂不提供辅助审查结果,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 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方式三(适用于属于复杂和大型工程项目选择择优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5 名且少于等于12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 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业主综合评价*20%+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80%)前12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资格审查当天排名为准。 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广州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综合诚信评价体系的排名为准。 [①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的投标人,如未获广州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的,则该投标人诚信分为基准分。]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5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 十三、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除按第九条投标人合格条件6、8、9款提交书面资料外,其余各款资料均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审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当天24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报名时间,以上资料以延长报名截止期当天24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则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五、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广园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电话:020-62252861地址:广州市站南路十五号之一6楼。 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就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依法向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署名投诉。 十七、本公告(包括修改、补充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和其他法定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YLZB2013-001-1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九、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人:广州市广园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人 黄永亮 发布日期 2014-11-03 |
报名期限: | 2014/11/4至 2014/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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