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穴市市委党校景观工程 已由武发改[2013]180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共武穴市委党校,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招标代理机构为 武汉华胜工程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建设地点:武穴市刊江大道以北,武穴师范以东。 2.2本工程建设内容: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2.3本工程工期:施工工期为60日历天。 2.4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 工程量清单范围中的内容 。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2.6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3324563.75元。 3、报名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武穴市市委党校景观工程的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含贰级)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为 城市园林绿化 专业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或 市政公用 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2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武穴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员资格证明资料(含单项网员登记或2014年度网员登记)。 3.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1年11月至今,下同)的 城市园林绿化 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禁止投标处罚期内的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将被取消中标权利。 3.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日起近两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查询,以企业注册地或者武穴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时间以人民法院判决生效时间为准。 3.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议。 3.6本次报名 不接受 联合体报名。 3.7本项目 不接受 邮购招标文件。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4、报名时间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1 月 6 日至 2014 年 11 月 12 日,每天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3 时至 5 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受托人必须是拟派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在武汉华胜工程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办事处:武穴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院内一楼)持以下证书原件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供二套完整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备查(若法定代表人未到场报名的,另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报名需提供的证书及资料原件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必须是拟派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3)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证、拟派五大员岗位证(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造价员、安全员); (5)网员资格证明; (6)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 (7)外省来鄂投标人需另提供在鄂备案登记证明; (8)《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 (9)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 陆万陆仟 元整,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五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由武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收取(支付方式:银行汇款)。投标人必须在 2014 年 11 月 12日下午17:00时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 汇达招标文件指定的帐户(以银行到账回执为确认凭证),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武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42001676208059171717,开户银行:建行湖北武穴市支行,行号:105533262007。汇款时请注明:“ 本次工程项目名称 ”项目投标保证金。 备注:本工程报名结束后,将集中查询符合报名要求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未按规定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以银行到账回执为确认凭证),将视为无效投标人。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 2014 年 11 月 26 日上午9:30(注本日9:00起开始受理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武穴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三楼(武穴市玉湖路60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将在《武穴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共武穴市委党校 地 址:武穴市永宁大道西2号 联系人:黄校长 电 话:0713-6222778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华胜工程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电 话:0713-6758878 027-87459046 2014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