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286967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里水镇滨江东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440620141015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里水镇滨江东路道路工程已取得有关部门的立项备案,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南海梦里水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划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里水镇滨江东路道路 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为旧路改造工程。工程内容为滨江东路三期改造,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路线呈南北走向,道路设计起点位于甘河路与滨江东路交叉口,桩号为K0+000,道路设计终点为月池西路与滨江东路交叉口,桩号为K0+553.486,全长553米。本次施工起点接滨江东路二期改造工程,施工起点桩号为KO+32.987,终点为桩号K0+551.258。道路横断面控制宽度为10米,即7米宽机动车道,3米宽人行道,由于道路沿线局部区域因存在现状厂房的限制,对人行道宽度局部进行压缩或取消人行道。本次道路设计车速为20Km/h。本工程工程造价约601万元。 2.3 计划工期: 50 日历天(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调整) 2.4 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交通、照明、绿化五部分(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的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5409395.21 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即综合单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 按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 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 √ 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2.2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以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文)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信息备案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 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备案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4年5月至2014 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8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8.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承接并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 400 万元或以上的 道路 工程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 注: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上必须含有中标时间、中标金额、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名称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定)。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公章)、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必须清楚注明业绩的工程造价,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4.9 对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要求 4.9.1安全员:至少1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9.2施工员:至少2名,须具有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书。 4.9.3质检员:至少1名,具有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书; 4.9.4 拟投入到本工程的上述4.9.1-4.9.3中所有人员(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员工,并提供上述人员购买的近半年(即购买社保时间为2014年 5 月至2014年10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由当地社保管理相关部门出具并盖章,不得异地重复购买。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电子版)在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购买及领取,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电子版)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时间:2014年11月7日~2014年11月13日(上午8:30~12:00或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地址: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7号汇星源五座201)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132793 6.投标担保金 人民币 48 万元,在规定时间内汇入到招标文件中指定的银行帐号(详见《附件投标保证金须知》。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11月19日10时00分。 7.2、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相关人员证件及社保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备查。 7.3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新兴路15号(即旧毛巾厂)2号楼1楼开标室)。 7.4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开标时(开标当天上午10:00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第二代)出席开标会议,并提供检查核对。如果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在核对当时未能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核对,或核对当时未能通过的,招标人将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 7.5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南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nhcet.com/)、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gzy.cn)及里水政务网(http://lishuiz.nanhai.gov.cn/)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里水政务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评标会议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原件交由招标人保管,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给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常驻工地,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梦里水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海区里水镇 地 址:禅城区绿景一路37号五座201 邮 编: 528200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 冯先生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0757- 85689572 电 话:0757-83132793 传 真: / 传 真:0757-83132793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fsjd1212@126.com 2014 年 11 月 7 日 |
报名期限: | 2014/11/7至 2014/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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