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287158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浙江 | ||||||||||||||||||||||||||||||||||||
工程名称: |
浙江海宁市袁花镇长啸新村点室外配套(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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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海宁市袁花镇长啸新村点室外配套(排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袁花镇长啸新村点室外配套(排水)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宁市袁花镇长啸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工程位于海宁市袁花镇长啸村。
2.2建设规模:主要收集长啸村新村点内的洗衣板清洗废水。污水主管为De160PVC-U无压埋地排污管及De160PE实壁管,污水收集后排向新村点已建污水主管。
2.3合同估算价:约24万元 。
2.4计划工期:20日历天 。
2.5招标范围:海宁市袁花镇长啸新村点室外配套(排水)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类似项目描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有效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4年11月7日至 2014 年11月1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 时,下午 14:00时至 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宁市海昌南路486号金汇大厦B座11楼报名,同时洽购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单位介绍信;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即交易员)身份证、交易员证原件及复印件;4、嘉兴市外企业须提交《进嘉施工备案证》;以上复印件均须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袁花镇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海宁市袁花镇消防大队旁新村镇建设大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该项目投标,如投标人在开标前3天未有书面说明(向招标人及海宁市袁花镇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而无故放弃投标的,将按《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准入与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海政办发〔2011〕164号)文件规定记入不良行为,一个月内发生两次(含)以上的,将取消其下一个月在我镇的投标资格;一个月内发生五次(含)以上的,将限制其在我镇投标资格三个月,直至清退出我镇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袁花镇长啸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袁花镇长啸村村委海宁分公司地址:海宁市海昌南路486号金汇大厦B座11楼
邮编:314416邮编:314400
联 系 人:许先生联系 人:张女士
电话:13857355618电话:0573-87238807
传真:/传真:0573-87239013
附件1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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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4/11/7至 2014/11/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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