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库区秭归县铲子岩片生态保护带造林试点项目已由宜发改审批[2013 ] 25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秭归县林业科学技术推广中心,建设资金为三峡后续工作规划专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宜昌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三峡库区秭归县铲子岩片生态保护带造林试点项目,建设范围涉及茅坪镇庙河村和屈原镇龙马溪村。项目建设总规模为风景林人工造林146.66公顷,其中茅坪镇庙河村65.93公顷,屈原镇龙马溪村80.73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林地清理、苗木种植、苗木补植、抚育管护等。工程量见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 2.2建设期:25个月。 2.3招标范围:以建设单位(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三峡水库生态屏障区造林绿化技术规程》、《三峡库区秭归县铲子岩片生态保护带造林试点项目作业设计》合格标准。 2.5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湖北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造林绿化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是企业法人; (2)施工企业或从业人员有违法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或被载入黑名单,且正处于本项目所在行业禁止投标期间的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3.3 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各投标单位代表于2014年11 月6日至2014年11月12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招标采购文件发放窗口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单位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一并缴纳。投标保证金为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取,投标保证金进账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28 日下午17时30分。 4.3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总公司注册地基本帐户以转帐或电汇方式提交至以下帐户(汇款时必须注明所投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秭归支行(行号:102526707062) 户 名: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807072109020103564 咨询电话:0717-2882545 款项到帐后,各投标单位代表凭银行进帐回执单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至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收退窗口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2月2 日下午15时30分,地点为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八楼大会议室)。 5.2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14年12月2日下午14时30分—15时30分。 5.3投标人代表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八楼大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县林业科学技术推广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 地 址:秭归县平湖大道8号 联系人:王安 联 系 人:江雪松 联系电话:13986823924 联系电话:135072417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