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博乐市青得里河综合治理工程(北京路至西环路)已由博乐市发改委 以 博市发改发(2014)573号、575号、577号、57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博乐市阳光城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博乐市青得里河综合治理工程(北京路至西环路)第二标段(铺装工程)
2.2 建设地址:博乐市北京路至顾里木图路、文化路至西环路。 2.3 建筑规模:铺装14500平方米,建设管理用房及厕所。 2.4 工程投资额:968.2万元,其中建安费880.18万元; 2.5 计划工期:241天,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12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7月30日。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全套施工图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贰级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经理须具备 园林绿化项目经理 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设定招标控制价的综合评估法(定额计价) 5. 投标报名 施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11月6日至 2014年 11月15日20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报名。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2014 年11月7日至 2014 年 11月26日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付费下载招标文件。 6.2 本工程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7.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博乐市阳光城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华元天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博乐市 地 址: 博乐市联通路31号 邮 编:833400 邮 编: 833400 联 系 人:王志刚 联 系 人:陈志娟 电 话:13779026998 电 话: 15209070160 传 真: 传 真: 0909-2233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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