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广饶县大王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市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广饶县大王镇金山路、黄河路路灯亮化工程 工程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金山路与黄河路 工程概况:金山路安装12米120WLED路灯70盏,间距60米,增设100KVA箱式变压器一台;黄河路安装同样式路灯50盏。 招标范围:包括路灯、设备、线缆等所有设备、材料(含各种辅材)的采购,安装施工,及质保期内的维保。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二、项目招标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执业资格;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工程项目部有此类工程施工经验,具有良好的工程业绩。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红章。 招标人根据招标工程的需要将对报名的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并按有关规定选择合格的投标人。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报名时间:2014年 11月 10日—2014年 11月 14日(每天7:30—11:30,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迎春路金宇雅居苑斜对面。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46-6858723 15165462492; 邮箱:dyms9822@126.com 监督单位:广饶县大王镇督查室、广饶县大王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广饶县大王镇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6882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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