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内乡县乍曲乡红庙村2014年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已经宛财基层【2014】4号、内财【2014】2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已落实。招标人为内乡县乍曲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内乡县乍曲乡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内乡县乍曲乡红庙村2014年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 2.2 招标编号:内交建GK2014-056 2.3 本项目建设地点:内乡县乍曲乡红庙村 2.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 标段划分:一标段:红庙村东社区(一至四)道路及公厕建设项目 二标段:红庙村西社区(一至五)道路及1.5米排水渠建设项目 三标段:红庙村迎宾大道、派出所南面5米路、教办室门前5米路、长宁街及平安街建设项目 四标段:红庙村龙泉路建设项目 五标段:红庙村府前大街道路建设项目 六标段:红庙村永清街道路建设项目 七标段:红庙村装饰工程项目 八标段:红庙村路灯工程建设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总承包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除外)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者公路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有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不含临时)须具备市政或公路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项目施工期间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施工总承包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除外)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者公路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有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不含临时)须具备市政或公路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项目施工期间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施工总承包3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除外)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者公路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有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不含临时)须具备市政或公路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项目施工期间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施工总承包4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除外)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者公路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有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不含临时)须具备市政或公路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项目施工期间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施工总承包5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除外)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者公路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有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不含临时)须具备市政或公路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项目施工期间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施工总承包6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除外)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者公路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有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不含临时)须具备市政或公路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项目施工期间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7 7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除外)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资质,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有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不含临时)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项目施工期间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8 8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除外)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市政公用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或路灯安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经销公司投标须提供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有同类业绩,其中拟派项目经理(不含临时)须具备市政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项目施工期间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2012年1月1日以来有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记录以及其他不良记录的企业和项目经理投标; 3.11本项目不接受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投标; 3.1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按废标处理。 3.13每个投标企业可以同时投标符合资质要求的任意两个标段。如果在投标的两个标段中综合得分均为最高,但也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事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一至七标段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授权委托书;八标段: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生产企业授权书、授权委托书。以上标段须提供2012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业绩施工合同(至少有1份)、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2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本招标项目采用投标人资格后审,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认定为无效投标。 4.2报名时登记资料应注明:投标人名称、资质等级、购买标段、联系人、电话及传真、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等。 4.3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2014年11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 4.4报名地点: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内乡县湍河东路与大成桥交叉口东北角)。 4.5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2014年11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 4.6招标文件(不含图纸)售价:每个标段8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相关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乡县乍曲乡人民政府 地 址:内乡县乍曲乡红庙村 联系人:杨森,电 话:1359825499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工业路64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7-60559888 13633779938 传真:0377-63190588, 电子邮箱:nyxinhui@126.com 日期: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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