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288963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聚元南路(东平路~佛平路)配套工程(绿化、照明、候车亭工程)Ⅰ标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440620141028 聚元南路(东平路~佛平路)配套工程(绿化、照明、候车亭工程)Ⅰ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聚元南路(东平路~佛平路)配套工程(绿化、照明、候车亭工程)Ⅰ标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聚元南路(东平路~佛平路)配套工程(绿化、照明、候车亭工程)Ⅰ标 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南海区桂城街道聚元南路(东平路~佛平路)。 2.2 项目建设规模: 聚元南路(东平路~佛平路)配套工程(绿化、照明、候车亭工程)Ⅰ标,主要分为绿化、绿化给水、照明、候车亭及交通五个部分,本工程施工桩号K0+050~K1+250。 2.3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工期始计时间预计为评标公示完毕后第15天起计,具体以业主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内容主要分为绿化、绿化给水、照明、候车亭及交通五个部分施工,详见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内容施工总承包。招标备案预算价7334193.58元,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为:6600774.22元(预算下浮10%)。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 √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或以上资质,企业注册资本金 500 万元及以上。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http://119.145.135.38/fscx/web/index_build.do)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及“企业考评情况”栏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文)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其他人员不做要求)信息备案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经延续注册的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 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 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备案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 投标人(联合体以牵头人为准)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承接并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 580 万元或以上的 市政 工程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10 对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在投标人企业购买的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的社保证明(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1)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市政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施工员:至少2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相关上岗证书(包含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书)。 (3)专职安全员:至少1名,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造价员: 至少1名,具有造价员证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专业不限。 (5)资料员:至少1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相关上岗证书(包含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书)。 备注: 1)拟派的施工管理人员中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不得兼任。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到佛山市内的农业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在购买招标文件、领取施工图纸光盘规定时间内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同时领取施工图纸(或光盘)等资料,并签名盖章确认。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 ① 收款人户名: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② 收款人账号:44501501040001456 ③ 收款人开户行:农行佛山南海海逸支行 ④ 款项来源:聚元南路配套一标招标文件费 ⑤ 缴费金额:¥500元,售后不退。 注: “缴款单”不得填写任何投标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如银行要求填写缴款人名称,可填写“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名称)”。 时间: 2014年11月10日~2014年11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购买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城街道办事处南门右侧(平洲培德路))。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3.2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及 0 万元的诚信保证金,合计 13.20 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1月25日 上 午 9时00分~9时 30分(北京时间)。资格审查文件及投标文件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文件或投标文件(包括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城街道办事处南门右侧(平洲培德路))。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注册执业证书、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开标前不能通过身份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7.4投标人应同时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资料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资料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则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不能通过核验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资料。 7.5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6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需提交的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建筑企业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业绩证明资料、拟投入本项目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证件及社保证明资料(身份证不需要提供原件)。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桂城公众信息网(http://www.guicheng.gov.cn/)、南海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nhcet.com/)、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gzy.cn)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邮 编: 528200 邮 编: 528200 联 系 人: 潘 工 联 系 人: 陈小姐 电 话: 0757-81813596 电 话: 0757-86361693 传 真: 传 真: 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nhhongzheng@126.com 2014 年11月10日 |
报名期限: | 2014/11/11至 2014/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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