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建设单位 | 海宁市长安镇红色股份经济合作社 | 工程名称 | 海宁市长安镇红色村农民公园工程 | 工程内容 | 景观绿化工程 | 工程地点 | 海宁市长安镇红色村 | 建设造价 | 约25万元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工期要求 | 60日历天 | 工程规模 | 本工程占地面积约943.7m2,景观设施为广场、廊架、绿化、路灯等。 | 资质要求 | 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主管须具备园林项目主管资质(须嘉兴备案) | 联系地址 | 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海宁市海昌南路486号金汇大厦B座11楼 | 报名地址 | 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海宁市海昌南路486号金汇大厦B座11楼 | 截止时间 |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1日— 11月13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00(公休及节假日除外) | 发包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编号 | HNCA2014-159 | 联系人 | 王女士 | 联系电话 | 0573-87238807 | 报名材料 | 1.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3.单位资质证书、项目主管证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4.报名人(即交易员)身份证、交易员证原件及复印件。5.嘉兴市外企业提供进嘉施工备案证;采用资格后审,报名同时洽购招标文件。 | 备注 | 注: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该项目投标,如投标人在开标前3天未提出书面说明(向招标人及镇招标采购中心提出)而无故放弃投标的,按《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准入与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海政办发〔2011〕164号)文件规定记录不良行为,一个月内发生两次(含两次)的,将取消下一个季度在我镇的投标资格;一个月内发生三次(含)以上的,将限制其在我镇投标资格半年,直至清退出我镇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 |
海宁市长安镇红色股份经济合作社(盖章)
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备案单位(盖章):
附件1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3 | 流动资金 | 具有10万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公司财务承诺书 | 4 | 项目主管 资格 | 具备园林项目主管资质(须嘉兴备案)。(提交项目主管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5 | 企业业绩 | 具有2009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1 个及以上,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其中,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二者选一,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造价及项目主管人选的证明,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6 | 进嘉施工 备案证 | 嘉兴市外企业须提交《进嘉施工备案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7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以主管部门出具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
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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