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大河乡小城镇市政建设排水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区大河乡小城镇市政建设排水管道工程已由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红发改发[2014]19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商引资。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恩红公路敷设约4010m,建设检查井92个,排气阀井8个,溢流井1个等;大河路敷设约500m,建设检查井10个,排气阀井1个等:文化街敷设约420m,建设检查井8个,排气阀井1个等。 建设地点:红寺堡区大河乡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规定的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工程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提供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地进宁企业须提供进宁备案登记证,未办理进宁备案登记证的企业不得参与此次投标。 4、 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11日上午9:00至2014年11月17日下午18:00,在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zzw.gov.cn)进行报名,审核通过后生效。 4.2 报名时需上传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税务登记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和执业资格证、外地进宁企业进宁备案登记证。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到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吴忠市利通区朝阳西路41号) 购买。 6 、开标时间地点: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 编: 751999 邮 编: 751100 地 址: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朝阳西路41号 联系人:王晓勇 联 系 人: 徐文清 冉堃 电 话:13519278939 电 话: 15109537653 13519534089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建行吴忠迎宾大街支行 账 号: 账 号:64001400900052503418
201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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