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庵东镇新建村经济合作社新华路路灯安装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慈溪市庵东镇新建村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村自筹及上级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庵东镇新建村 路灯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程类别: 【2010】安装三类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规模及合同估算价:约11万元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 3.2 项目管理人员要求:相关专业项目负责人1名。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2日 至2014 年11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除双休、节假日)。 4.2报名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庵东镇分中心(庵东镇文体中心便民服务中心)。 4.3报名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相关专业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注册地在慈溪市及宁波杭州湾新区外的企业另需提供进宁波杭州湾新区施工临时交易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各一份并均须盖单位公章。不提供上述资料的,报名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000元整。投标人以转账方式缴入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庵东镇分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招标编号及工程名称),不收现金,交款人的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一律不收,退款时需带身份证,到帐截止时间2014年11月14日下午4:30时前。 收 款 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庵东镇分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庵东支行 帐 号:66060122000008009 7.其他说明 7.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费率评标法。 7.3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未在“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输入并通过审核的,将被拒绝报名。 7.4 投标人及相关人员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慈溪市本级、宁波杭州湾新区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7.5 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宁波市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的有关记录。 7.6投标报名后项目经理不得擅自更换。 7.7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8.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慈溪市庵东镇新建村经济合作社 地址:庵东镇新建村 联系人:陈张月 电话:63471842 报名、招标文件出售及相关问题:韩小姐 联系电话:0574-63932323 财务: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4-6347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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