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营市----政府采购 招 标 公 告
一、项目名称:东营市城市管理局景观亮化设施 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4年11月12日至2014年11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3:30至17:00。 三、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12月8日14时 四、招标人 名称:东营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东营市东城辽河路115号 联系方式:0546-8337087 五、集中采购机构 名称: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东营市东二路276号 联系方式:0546-8902321 六、项目编号:DYZCZ2014-172# 七、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本项目采购景观亮化设施,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采购项目预算资金150 万元人民币。本项目共分四个包,同一个投标人可以投报多个分包,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的二个分包。具体情况如下: A包:府前街松林广场、人大办公楼、政协办公楼、府前大街3个路口(胶州路、东三路、曹州路)、海事处北侧公园、金水桥、辽河路桥、南一路桥、胜利大街2组灯光小品等景观照明设施,预算资金29万元; B包:银湖小区楼体及沿岸景观照明、运河路两侧住宅楼亮化、胶州路树灯亮化、运河路桥(胜利大街)亮化等景观亮化设施,预算资金21万元; C包:黄河路附近7座桥(郑州路桥、东三路桥、胶州路桥、胜利大街桥、沂州路桥、黄河路桥、登州路桥)等景观亮化设施,预算资金13万元; D包:东三路(黄河路至金辰路)路段两侧的楼体亮化、水系亮化以及树木亮化等景观亮化设施,预算资金87万元。 八、各分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四)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九、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东城东三路160号,原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 各分包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国家公证机构对此出具的公证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原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第六开标室。 十一、本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忠诚 信霞 联系电话:0546-6098178 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