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290630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乐从镇沙良河核心片区九沙涌河岸景观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乐从镇沙良河核心片区九沙涌河岸景观整治工程 ZJ-2014-060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程名称)乐从镇沙良河核心片区九沙涌河岸景观整治工程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255(万元) ,工期:120日历天。 本工程位于乐从大道南面、佛山大道东南面,与沙良河水系贯通。本项目设计内容主要为河道东侧绿地,全长853m,总面积约为7000平米,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乔木、灌木、花卉地被的种植,园路铺设,平台,条形坐凳安装,条石坐凳安装,配套照明系统工程等,施工工作包括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建设、工程保修、缺陷责任期的修复,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完成并配含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目前,工程的前期报批手续已基本齐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或以上资质。 3.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3.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或具有省园林风景协会颁发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 3.3.2需提供近三年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经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 (近三年是指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6个月,即 2011年11月至 2014年10月) 3.4 诚信要求 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的诚信投标承诺书。 3.5 其他要求 3.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同时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4.资格审查办法和定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现场同步资格告知性审查,评定标办法采用信用优先随机定标法。 现场告知性审查,是指以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为依据,以诚实信用为原则,招标人在现场仅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性审查,并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4年11月13日至2014年11月19日,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dggzy.cn,下同)招标公告栏目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逾期将不能下载。 6.投标担保 6.1 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信誉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5万元。 其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信誉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 6.2 投标担保的形式: 工程保证金托管专用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11月28日10时00分。 7.2地点:佛山新城(乐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乐从镇行政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地址:乐从镇兴乐路163号)。 7.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交易员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身份验证方式: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证明文件无效。 身份验证方式:二代居民身份证。 本项目投标交易员是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其中授权委托人需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在本企业购买的社保证明文件。 8.随机定标会议 8.1随机定标会议时间(签到截止时间):2014年12月9日10时00分。 8.2地点:乐从镇行政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地址:乐从镇兴乐路163号)。 会议时间如有变更的,将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通知,敬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并掌握相关安排。 8.3出席人员: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在签到截止时间前,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身份验证方式: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检查核对,其他证明文件无效。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乐从镇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10.其他 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统一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网上答疑及通知”、 乐从人民政府网“招投标公告”栏目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0.3 中标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签订合同前)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的相应资质类别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资质类别:园林绿化)。 (2)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若中标单位不按时按要求提交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联 系 人:邓工 电 话:0757-28331522 传 真:0757-28331522 地 址:顺德区乐从镇德华路 邮 编:528315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新城(乐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0757-28331509 |
报名期限: | 2014/11/13至 2014/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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