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编号: PA2014—22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二乡七仙湖湿地公园一期建设工程已由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磐发改投资[2014]1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磐安县高二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高二乡七仙湖湿地公园一期建设工程,新建园路约235米、改造园路1153米、新建木平台九个、茅草园亭二个、生态花架一个、木牌枋一个、仿古望峰亭一座、闻莺亭一座、厕所一座。总投资约260万元。招标内容及范围:施工图纸包含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等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提交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并携带原件核对):1)、企业简介、介绍信、法人委托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3)、拟派本单位施工员、质检员上岗证书, 4)、技术负责人提供中级及以上的职称证书。(提供单位聘书或社险办开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投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总造价让利法。 6.申请报名 6.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4年11 月 20日上午 8 时至 11 时 30分,下午2时至4时30分整(北京时间),在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街2号五楼)报名。 6.2报名企业须提供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的建筑企业诚信手册。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可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获取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http://www.paztb.com 和 磐安县电视台上发布。 9、 本工程执行《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2010版)》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磐安县高二乡人民政府 地址:磐安县高二乡 邮编: 322300 联系人: 吕杭帅 电话:15858919507(639507) 磐安县高二乡人民政府 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