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江苏南通市江海学校景观绿化工程的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290932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南通市江海学校景观绿化工程的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项目编号KFQ20141112523项目名称南通市江海学校景观绿化工程
一、南通市江海学校(筹)的 南通市江海学校(一期)建设项目 已经 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现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 景观绿化工程 进行招标,择优选择施工承包人。
二、 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苏通科技产业园规划道路纬十八路南侧、纬十七路北侧、经七路东侧。
(2)工程规模:估算投资约830万元。
(3)计划开工工期: 2014年12月10日~2015年4月10日(具体以发包人的书面开工指令为准),总工期121日历天。
(4)工程质量标准:合格,达到《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植物养护技术规定》叁级养护标准。
四、本次招标工程分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所示:室外景观铺装、景墙、主入口大门、坐凳、临时道路、停车位、绿化种植及土方、景观电气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主项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需满足下面条件之一:
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②、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③、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0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六、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后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且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内连续六个月(含)以上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注册不到四个月的新公司以注册日之后至今(开标日)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不少于二个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印章)。并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8)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9)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1年10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书”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①“类似工程”是指工程施工合同价不低于6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价以中标通知书上中标价为准。②提供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三项证明材料中载明项目负责人的,则载明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中标通知书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或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确认证明。)
(10)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所有参与招投标的申请人,应当提供其注册所在地(区、县)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无行贿犯罪档案或行贿行为记录的书面材料。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进行投标。
七、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登录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清单、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答疑或补充通知等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5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2月4日9:30 ,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开发区新开北路宏兴路口南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321第一开标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 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十一、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南通市江海学校(筹)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一:
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一、开标现场要求
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各投标人须按时将“CA锁”带至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开标时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准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随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另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拟派项目负责人需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本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两人进入开标现场。
3、各个投标单位进入开标现场的人员必须服从招标人及招标监督人员的管理,在规定的地点时间全程参与开标。如在规定的地点时间,投标人未能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填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
二、评标程序
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标开标—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三、资格审查程序及办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后,方可参与商务标的开标及评标。
a.形式评审
资格审查形式评审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2资格审查文件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3资格审查文件格式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证明材料”附表的要求并附有所有相应表格和证明材料
b.资格后审审查标准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必须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法人授权委托书①必须盖单位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及单位公章的原件;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效。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企业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6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需满足下面条件之一:
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②、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③、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0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提供职称证书和毕业证书
7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人员①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②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内连续六个月(含)以上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注册不到四个月的新公司以注册日之后至今(开标日)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不少于二个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印章)。① 有效劳动合同书;
②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8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a、b、c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附件1);
②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的证明或建设单位同意并已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证明。
9企业履约情况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附件1)。
10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1年10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书”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①“类似工程”是指工程施工合同价不低于6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价以中标通知书上中标价为准。②提供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三项证明材料中载明项目负责人的,则载明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中标通知书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或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确认证明。
11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所有参与招投标的申请人,应当提供其注册所在地(区、县)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无行贿犯罪档案或行贿行为记录的书面材料(需包含投标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备注备注:
①若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提供资格审查材料虚假,则资格审查不通过,同时投标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②上述上述1-11项(除1、2、8、9项)须提供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所有复印件的原件查验。第1、2、8、9项须提交原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③上述(1)~(11)中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 ,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④如法人名称和法人代表姓名发生变化,请提供相关证明;证书如遇年检,请提供相关证明。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四、商务标开标、评标(总分100分)
在以下两种方法中,在开标现场由投标有效报价最低的单位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在满足质量、工期要求和对招标文件所有条款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前提下,从投标报价方面进行评审。
(1)设定投标招标控制价:招标人将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报招标办备案后,于投标截止日七天前(含七天)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各投标人必须自行上网查询。
(2)确定有效报价: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为有效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3)确定评标基准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K; 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K;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K 。K值由有效报价最高的投标单位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注:评标基准价只计算一次,一经确定,除算术计算错误外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况都不再调整。
(4)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①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
②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1分,每下浮1%扣0.5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评委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推荐有排序的1-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经评委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最高得分出现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也相同时,由抽签确定中标人。
方法二: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在满足质量、工期要求和对招标文件所有条款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前提下,从投标报价方面进行评审。
(1)设定投标招标控制价:招标人将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报招标办备案后,于投标截止日七天前(含七天)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各投标人必须自行上网查询。
(2)确定有效报价: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为有效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3)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①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
②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1分,每下浮1%扣0.5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评委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推荐有排序的1-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经评委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最高得分出现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也相同时,由抽签确定中标人。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

报名期限: 2014/11/13201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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