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朔县新城区返还安置区(甲一路至甲十一路)市政工程已由阳朔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朔发改投字[2014]120号《关于阳朔县新城区返还安置区(甲一路至甲十一路)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的通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阳朔县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阳朔县新城区返还安置区内 建设规模:全长约10.03k m 项目总投资:约11931万元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270 天 ;缺陷责任期:按施工合同缺陷责任期有关规定。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内道路、人行道、给水管网、雨水管网、污水管网、桥涵及照明、电力、通信工程及交通安全等附属设施内容的施工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工程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诚信卡和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书,符合桂建管﹝2011﹞8号文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投标。 3.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业绩材料除外,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没有录入的业绩材料,须提供原件核查)。 4.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 11 月 12 日至 2014 年11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 12 时,下午 14时30 分至 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阳朔县开源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阳朔县住建局四楼)报名。 报名方式:由专职投标员持企业法人授权书刷卡报名。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4.3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年 12月 2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阳朔县开源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阳朔县住建局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收。 5.3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和总监理工程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阳朔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发布栏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阳朔县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阳朔县阳朔镇将军路1号 邮 编:541900 联 系 人:唐润荣 电 话:0773-8813398 传 真:0773-881339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中山中路1号桂林粮贸大酒店七楼 邮 编:541002 联 系 人:陶素荣 电 话:0773-2899686 传 真:0773-2899686
招标管理部门:阳朔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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