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海昌街道“美丽乡村”建设综合景观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海昌街道“美丽乡村”建设综合景观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人民政府海昌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工程位于海宁市海昌街道。
2、招标范围:项目内容包括绿地土方整理,苗木种植及养护,园路铺装,廊架,花坛,休闲椅,雕塑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本工程投资概算(建安部分):约68万元,计划工期为45日历天。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含)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项目主管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1 月 14 日至2014年 11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嘉兴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一楼)报名,同时洽购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名人交易员证、身份证及复印件;3、报名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4、嘉兴市外企业须提供《进嘉施工备案证》。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海昌街道招标采购服务中心(一楼中型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海宁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海公管办[2013]6号)文件精神要求,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投标人在开标前3天未有书面说明(向招标人和海昌街道招标采购中心提出)而无故放弃投标的,将按《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准入与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海政办发〔2011〕164号)文件规定记入镇(街道)市场不良行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人民政府海昌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海昌街道 地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陆女士 联 系 人: 吴女士
电 话: 612776(政府网) 电 话:0573-87297016
传 真: 传 真:0573-87297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