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格尔木市地方税务局庭院绿化、亮化工程,已由格经发[2010]181号文件和格经发[2014]354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格尔木市地方税务局,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格尔木市地方税务局庭院绿化、亮化工程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柴达木西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草坪、绿化植树、长廊、庭院灯等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上述工程施工招标,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本工程项目计划2014年1月20日开工,2015年9月30日竣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省外企业还需提供2014年办理的“进青备案手续”。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对本工程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4年11月13日至2014年11月17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市海一大厦十一楼财务室)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1月24日10时前,地点为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市西关大街19号海一大厦十一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青海经济信息网”和“青海招标投标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格尔木市地方税务局 联 系 人:袁伟 电 话:0979-8413155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宁市西关大街19号(海一大厦11楼) 邮 编:810001 电 话:0971-6108681 传 真:0971-6157379 开户银行:青海省西宁市建行城西支行 账 号:63001373637050010313 2014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