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江苏南通龙田花苑二期绿化景观工程的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292482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南通龙田花苑二期绿化景观工程的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项目编号KFQ20141114527项目名称龙田花苑二期绿化景观工程
编号:KFQ20141114527
1、江苏炜赋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的龙田花苑二期绿化景观工程 已经南通市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2、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开发区竹行镇
(2)工程规模:总投资约22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2015年 1月20至 2015年4月6日,施工总工期 60日历天。
4、本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龙田花苑二期绿化、景观。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壹  标段的资格预审。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同时具备风景园林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者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职称,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拟派项目经理及5大员等现场管理人员要求:必须为投标单位员工,持证上岗,并同时提供上述管理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 
(9)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2011年11月1日以来项目经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至少要有一项江浙沪地区同类、同规模绿化景观工程业绩,工程业绩必须为公开招投标项目,并经过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加盖备案章;业绩完成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同类”是指绿化景观工程,“同规模”是指合同价金额需满足1200万元以上,含1200万元。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缺一不可)。必要时业主会对企业报送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进行现场考察,投标单位应无条件进行配合;
(10)企业需自有苗圃生产培育基地(不少于600亩),并且所种植的苗木数量及规格能满足业主要求,业主会对企业的苗木基地进行实地考察;
(11)业主对所报名的单位可进行必要的法人约谈、项目经理答辩,具体的时间由甲方另行通知;
(12) 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的日期,否则无效)
(13)为保证本项目管理人员稳定性,中标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证书中五大员岗位证书缴至招标人保管,项目经理证书保留在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后予以退还;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同时具备风景园林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5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者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职称,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职称证书
6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五大员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①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及五大员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②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项目负责人及五大员缴纳近期(须提供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13年12月至2014年11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①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及五大员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②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项目负责人及五大员缴纳近期(须提供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13年12月至2014年11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
7无行贿犯罪证明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的日期,否则无效)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的日期,否则无效)
8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2011年11月1日至今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为准(缺一不可),有承担过在江浙沪地区1200万元(以合同金额为准)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缺一不可)。 
9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备注以上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查验。
7、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和CA网上投标系统,只接受网上报名。申请人请于2014年11月 14 日起至 2014年11月19日24时止到南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tkfqztb.cn自行办理本工程的网上报名手续,于 2014年11月25日9时--11时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左侧资格预审服务台(新开北路宏兴路南)提交资格预审材料,并提交网上报名回执(盖单位公章)一式叁份;报名经办人在报名时需提交资格预审文件一份,资格预审文件可以从http://www.ntcetc.cn上获取。资格预审须知从本公告内的附件中获取。若在规定的递交资格预审材料的时间内未签到,则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格预审处理。
8、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精神,资格预审合格者全部入围。
9、本工程采用的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一、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工期和质量要求后方可参加评标。
二、有效报价的确定: 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值由有效报价最高的投标单位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3) 评标基准价只计算一次,一经确定,除计算错误外,将不再调整。
  2、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
②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 1 分,下浮1%扣 0.5 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定标:评分采用百分制,以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人,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为第一中标人,如果报价仍然相同,则抽签确定中标人。
五、中标公示
在评标结束后将对中标候选人信息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少于三日。如中标候选人自行放弃中标的,或在公示期间被举报查证属实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中标单位的项目负经理的职称证书建必须保留在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招标人: 江苏炜赋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雷                 
传真:                    
电话:     
 招标代理联系人:王晓卫
传真:0513-85505339
电话:0513-85505339
传真: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14年11月14日
龙田花苑二期绿化景观工程招标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

项 目 名 称:龙田花苑二期绿化景观工程
招   标  人:江苏炜赋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日       期:2014年11月 14日

一、       总  则
1.鉴于江苏炜赋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拟建龙田花苑二期绿化景观工程的招标人,已按照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的条件。
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每个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中的 一个 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关于本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招标人提供的设施和服务等将在附件2中说明。
4.本工程不得分包和转包。
二、       资格预审申请
5.资格预审将面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同时具备风景园林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投资建设人。
6.投标申请人应当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第5条规定的资质条件及附表1的合格条件和能力来有效的履行。所有证明材料须如实填写、提供。
7.投标申请人须回答资格预审申请书及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8.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与资格预审有关的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提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9.按资格预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
10.申请书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没有签字的申请书将可能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三、       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11.招标人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和附表,以及本须知附件1约定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等,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进行预审。
12.招标人将依据投标申请人的合同工程营业额(收入、净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未完部分合同金额,对投标申请人作出财务能力评价,以保证投标申请人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的投资建设任务。
13.招标人将确定每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合格性,只有在各方面均达到本须知中要求申请人须满足的全部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件1),并经招标人考察通过后,才能通过资格预审。
四、       联合体
14.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本工程招标不予接受,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五、       利益冲突
15、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投标申请人应:
15.1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
15.2未曾参与过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15.3与将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任何隶属关系。
六、       申请书的提交
16.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须于 2014年11月25日9:00-11:00送达至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左侧资格预审报名服务台(新开北路宏兴路南)。联系人: 王晓卫 ,电话:0513-85505339   ,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17.投标申请人应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正本 壹 份 (按工程不同分开做预审文件,中标后再提供2本副本预审文件)。
18.资格预审申请书的编制:
18.1资格预审申请书需用不褪色笔书写或打印,手写的需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需清晰;
18.2资格预审申请书请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其格式通过南通开发区招标投标及政府采购网www.ntkfqztb.cn下载,否则将不予接收;
19.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同时,应交验下列证书、资料文件的原件,以供招标人审查:
19.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件1)中所需提交的所有资料。
20.资格预审申请书不予退还(证书原件除外)。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给予保密。
七、       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
21.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申请人须对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主要内容进行更新,以证明其仍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如果已经不能达到资格标准,其投
标将被拒绝。
八、       通知与确认
22.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本规定不适用于多个投标申请人共同选定同一专业分包人的情况。
23.招标人保留下列权利:
23.1修改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及总金额;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申请人只能达到修改后的资格预审条件要求且资格预审合格,才能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23.2接受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3.3拒绝不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4.在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30 天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结果,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25.潜在投标人确定的方法: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等于或大于3人,那么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人,那么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26.投标申请人在接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即获得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资格。投标申请人应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九、       本须知附件
27.附件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由招标人确定具体的标准,随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同时发布,以便每个投标申请人都能了解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28.附件2:《招标工程项目概况》。由招标人进行逐项描述,随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同时发布。
29.附件3:《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0. 附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1. 附件5:《  授 权 委 托 书》
  附件1             
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同时具备风景园林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5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者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职称,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职称证书
6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五大员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①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及五大员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②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项目负责人及五大员缴纳近期(须提供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13年12月至2014年11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①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及五大员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②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项目负责人及五大员缴纳近期(须提供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13年12月至2014年11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
7无行贿犯罪证明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的日期,否则无效)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的日期,否则无效)
8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2011年11月1日至今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为准(缺一不可),有承担过在江浙沪地区1200万元(以合同金额为准)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缺一不可)。 
9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d.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e.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f.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备注以上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查验。
附件2
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南通市开发区
2、地质与地貌:长江冲积平原
3、气候与水文:亚热带海洋性气侯
4、交通、电力供应与其他服务:已具备
附件3
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江苏炜赋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我方参加你方的龙田花苑二期绿化景观工程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的申请,拟派项目负责任人为          。现我方向你方慎重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           自投标之日起至工程结束无在建工程,如果我方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被他人举报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核实,确认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那么取消我方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法人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5: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名称)的                    工程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报名期限: 2014/11/17201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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