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浏阳市永安镇北辅路(新河路-光明路)道路工程,经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浏发改投【2014】2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浏阳市永安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委托湖南天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就本项目的施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浏阳市永安镇北辅路(新河路-光明路)道路工程 2、建设地点:浏阳市永安镇境内 3、工程规模:浏阳市永安镇北辅路(新河路-光明路)道路工程:道路全长972米,路幅宽20米,双向四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按城市次干道标准设计,设计速度30千米/小时,包括道、交通、给排水、照明及绿化等相关附属工程。 4、质量要求:合格工程,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市政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 5、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6、保修要求: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 7、计划投资:约1600万元。 8、招标范围: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二、参与投标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并能提供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3、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4、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5、本省企业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6、投标单位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均需无在建项目。请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时自行核实,且必须承诺无在建项目,投标承诺汇总表见招标文件附件一。湖南省外投标单位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情况须经公司工商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证明样本见招标文件附件二,证明原件在投标截止前单独提交供查验)。开标时对各投标单位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有无在建项目进行核查,若查实上述人员有在建项目,则否决其投标。投标单位如因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有在建情况造成了本项目的损失,须全额予以赔偿。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湖南省外投标企业应具备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投标单位在本次活动中的一切费用全部自理,招标单位概不负责。 三、资格审查: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招标取消投标报名环节,招标文件将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www.lyztb.net)发布,文件名为“浏阳市永安镇北辅路(新河路-光明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注意查询,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均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400元招标文件费用,无论中标与否,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六、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办法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4年12月4日 9:00 (北京时间) 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浏阳市商会大厦四楼)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4年12月4日 9:00 (北京时间) 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浏阳市商会大厦四楼)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工程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浏阳市人民政府网、《长沙晚报》、《浏阳日报》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浏阳市永安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市永安镇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874947653 招标代理:湖南天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市威尼斯国际花园G2栋705室 联 系 人:张德意 邓江水 电话/传真:0731-83614345 201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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