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中信【2014】招字第108号 开标时间:2014-12-12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闽中信【2014】招字第108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泰县十八坪小区宜居城市社区道路改造工程 已由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樟发改审批【2014】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永泰县十八坪小区红线规划范围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永泰县十八坪小区宜居城市社区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由板桥路、旗山西路、东门小学路组成,道路总长2270米,机动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其中:板桥路为城市支路(起点为北江滨道路终点接至城峰镇政府),设计全长658.128米,路幅宽18米。旗山西路为城市次干路(起点为板桥路终点至东门小学),设计全长730.278米,路幅宽18米,双向车道。东门小学路为城市支路(起点为北江滨道路终点至东门幼儿园)设计全长890米,路幅宽12米。预算审核价为26537511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2.3.1招标范围:永泰县十八坪小区道路改造工程,总用地43240㎡,道路总长2270米。包含三条道路:旗山西路位城市次干路,本次设计全长730.278米,路幅宽18米,双向两车道。板桥路为城市支路,本次设计全长658.128米,路幅宽18米。东门小学路为城市支路,本次设计全长890米,路幅宽12米。 2.3.2招标内容: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附属工程、给排水工程、通信管道及路灯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 2.4.工期要求:总工期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注册资本金金额超过拟招标项目预算价(控制价)之20%的金额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备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涉及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须满足以下条件:①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招标文件《通用本》附表7后)附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 11 月 17 日至2014年 11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包括清单、控制价200元、图纸600元)每份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对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应有充分了解,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或按照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4 年 12 月 12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南湖花园9幢2层(县移动公司对面)) ;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本工程项目经理应当持授权委托书、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收据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投标人已按榕建招[2013]38号交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还需提交《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4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一份退保证金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含退保收据、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以便于招标人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未递交退保资料不构成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投标文件的依据);企业年度保证金的无需提交上述退保资料。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办公地址:永泰县 ,邮编: 350001 ; 联系电话:0591-24839080;联系人: 蔡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六一中路123号冠茂都会4号楼第七层 ,邮编: 350005 ; 电话: 0591-88086465 ;传真: 0591-87534375 ;联系人: 小黄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建行永泰支行; 帐户名称: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帐 号:3500 1617 0070 5000 1714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闽中信【2014】招字第108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 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地 址:永泰县南湖花园9幢2层(县移动公司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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