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293292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桂城中心区沿街建筑景观综合整治工程二期-南新一路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440620141057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城中心区沿街建筑景观综合整治工程二期-南新一路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2、项目概况: (1)工程规模:本工程为桂城中心区沿街建筑景观综合整治工程二期-南新一路工程,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包括南新一路路面人行道路改造、绿化、外立面整治及安装等工程,总造价约1027万元。 (2)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 (3)计划工期:90日历天,工期在评标公示期满后第5天起计,最终以业主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节假日等因素而延长。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通过工商部门的年审且在有效年审周期内; 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投标人有纸质版的提供纸质版诚信手册复印件,原件备查;无纸质版的,可不提供纸质版诚信手册,但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http://119.145.135.38/fscx/web/index_build.do)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及“企业考评情况”栏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文中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 5、业绩要求:2011年1月1日至今(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投标人须独立承接并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8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业绩必须有充分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公章。 6、人员要求: 6.1项目负责人要求: 1 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需持有国家建设部统一印制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锁定状态。】 6.2其他人员要求: ①造价员:至少1名,具有造价员证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②安全员:至少1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③施工员:至少3名,具有上岗证书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书; ④专职资料员:至少1名,具有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 7、社保证明:必须提供拟投入到本工程的所有人员(项目负责人、造价员、安全员、施工员、专职资料员)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佛山分公司购买的2014年5月-2014年10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必须加盖社保管理部门的公章,且该人员不能在异地重复购买社保,如发现并经查证,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论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8、 其它要求: (1)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不同的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资料的投标人。 (3)《唱标一览表》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不必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但需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在投标文件包装袋中。 (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报名前已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信息备案手续,以广东建设信息网站查核的为准。投标人如为广东省以外的,其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已经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了信息备案手续,以广东建设信息网站(网址http://www.gdcic.net)查核的结果为准。投标人须打印显示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资料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文件》中。 四、 招标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售卖时间 2014年11 月 17 日~2014年 11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每套售价为人民币800元,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投标人必须凭银行出具的现金汇款凭证(不记名)方可获取招标文件。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单位:广东宏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②账号:44001660043052500330;③收款人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宝支行;④款项来源:桂城中心区沿街建筑景观综合整治工程二期-南新一路工程招标文件费; 备注:“交款人”一栏及其它地方不得填写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如银行要求必须填写,则填写“桂城街道”。 购买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城街道办事处南门右侧(平洲培德路))。 招标文件、图纸、清单电子版下载地址:http://twebmail.mail.163.com/,用户名:hmfszb,密码:hm123456,进入收件箱下载,文件名称:桂城中心区沿街建筑景观综合整治工程二期-南新一路工程招标文件。 六、 投标资料的递交 1、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诚信手册(如有)、人员证件、业绩证明资料、社保证明、缴纳保证金的银行缴款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证等原件备查。 2、递交时间:2014年 12 月 10日 8时 30 分~9 时30分(北京时间)。资格审查文件及投标文件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文件或投标文件(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 3、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城街道办事处南门右侧(平洲培德路)。 4、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资料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资料和出席开标会时,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不能通过核验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资料。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核对身份后即可离场,如法定代表人与授权委托人同为一人时,法定代表人则须全程参加开标会。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桂城公众信息网、南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nhcet.com/)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佛山市南海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关先生 电 话:0757-8121077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佛平二路雷岗街景南一座四梯三楼307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潘小姐 电 话:0757-86237552,13809218078 传 真:0757-86235723 电子邮件:786001571@qq.com 2014年 月 |
报名期限: | 2014/11/17至 2014/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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