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4221 开标时间:2014-12-15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42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及森林公园片区供水工程第2标段(施工)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2014】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晋安区新店镇、寿山乡境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为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及森林公园片区供水工程一级泵站、二级泵站、三级泵站、四级泵站的土建、设备安装及绿化工程等施工,工程招标控制价为26574687元; 2.3.招标范围:具体包括:一级泵站,位于晋安区龙头路与绕城公路接口西侧,日供水规模为11200立方米;二级泵站,位于福飞北路、新霍线、X95交叉处东侧山坡,日供水规模为8600立方米;三级泵站,位于渗沥液厂排洪沟东侧山,日供水规模为8600立方米;四级泵站,位于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厂东侧围墙边,日供水规模为7800立方米等的土建、设备安装及绿化工程等施工。 2.4.招标内容:一级泵站、二级泵站、三级泵站、四级泵站的土建、设备安装及绿化工程等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2.5.工期要求:总工期100个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7.1.咨询单位: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 2.7.2.设计单位:福州市城建设计研究院; 2.7.3.代建单位: / ; 2.7.4.监理单位: 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涉及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须满足以下条件:(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11 月 19 日至 2014 年 11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采用网络匿名方式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清单、控制价及图纸),未实现匿名报名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网络递交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请登录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www.fzztb.com)查询。 4.2根据榕建招[2010]20号文规定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申请,招标代理单位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施工图纸。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种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贰万元整(¥52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 年12 月 15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招标项目开标室(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7.2.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到场,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的身份证复印件及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或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并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出示网络报名凭证原件核验,否则,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4.本项目投标人不需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GE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通过电子招投标平台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且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小时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网络递交,同时还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光盘(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递交数据为准,光盘(GEF格式)为备份,投标人应保证两者一致,如不一致,按废标处理。如未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或未提交电子光盘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7.5.请各投标人使用新版本V3.5.0电子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因旧版本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打开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6.说明:根据《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实行网络递交的通知》及《关于印发<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规定,本项目按福州市有关电子招标投标的规定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但要求提交GE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及作为备份的电子光盘(包括网络匿名报名号)。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投标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以投标人最后一次上传成功的网络递交数据为准,未实现网络匿名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网络递交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须保证网络递交数据与电子光盘数据的一致性,如因数据不一致造成投标文件无效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光盘数据作为备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提交。若所有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通过网络递交成功,方可启动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数据进行开标、评标,并以此数据为准。具体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流程及步骤详见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建设项目组(0591-87585006)。 7.7.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套件V1.0中的电子招标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已更新至新版本V3.5.0,各位投标人须使用新版本V3.5.0电子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及时更新使用新版软件制作投标文件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打开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www.fzztb.org)、《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网址:www.fzztb.com)及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告栏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邮编:350001; 联系电话:0591-87533793转1012;联系人:俞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闽东电机研究所四楼,邮编: 350001 ; 电话:13599965935 ;传真: 0591-83320580 ;联系人: 杨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帐 号: 116040100100069058 。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市市政招2014221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部门电话: 83821697) 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地址: 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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