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NTS201410091171项目名称通吕运河绿廊一期项目 公告信息南通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比选公告(资格后审) 1、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的通吕运河北侧支路延伸段交通设施工程已经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城建资金,现已落实。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 (2)工程概况规模: 1)通吕运河北侧支路延伸段交通设施工程:实施内容为交通标线、交通标志及附属设施工程总造价约40万元。 2)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4年10月至2014年11月。 3、本比选工程不分标段,每位申请人可同时申请参与该工程的各个标段的资格审查。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2)拟选派项目建造师资质等级: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企业业绩: / 。 (4)建造师业绩: / 。 5、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详见比选文件): (1)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没有因骗取中选或者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建造师的资质等级及业绩满足比选公告要求(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5)本公告如需参选人提供企业及项目建造师业绩的,若为非南通地区的工程业绩,均须提供工程收款单位开具的税务发票原件(每项业绩提供一张能证明业绩工程的即可)或完税证明(每项业绩提供一张能证明业绩工程的即可);公告未作业绩要求的,不必提供。 (6)拟派的项目建造师为企业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关系、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必须能证明已缴费到近三个月)); (7)参选人及拟派的项目建造师近两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算),在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发包的工程建设中,未被处罚或通报批评; (8)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进行投标。 6、本工程比选公告、比选文件(含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图纸、标前答疑、补充通知等资料在http://www .ntcetc. cn下载,各参选人自行上网查询、下载,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参选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比选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比选文件、比选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7、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无需进行网上报名。 8、本工程评标办法:造价单因素最低价评标法(详见比选文件)。 11、特别提示: (1)未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2)比选公告系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比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招标机构: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比选人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濠西路19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13-85092850 传真:0513-85092862 邮编:226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