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浙江宁波余姚市陆埠水库上游袁马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294906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浙江
工程名称:

浙江宁波余姚市陆埠水库上游袁马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余姚市陆埠水库上游袁马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已由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余发改基[2014]24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余姚市陆埠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由上级补助及镇财政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编号:2014-536。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余姚市陆埠水库上游袁马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
2.2工程地址:陆埠镇袁马村2.3工程造价:约1200万元
2.4工程规模:溪道整治:拦水堰2处,过水涵洞2个,袁马溪道两岸护坡挡墙621米,青龙溪下游护岸挡墙200米,山体护坡防护挡墙125米;建设湿地52亩:场地平整及种植水生植物和苗木面积26983.6平方米,湿地养护便道916平方米;周边生态环境整治:建库滨公园47亩。
2.5结构形式:拦水堰,过水涵洞,溪道两岸护坡挡墙,山体护坡防护挡墙;场地平整及种植水生植物和苗木,湿地养护便道;周边生态环境整治等。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评标准合格标准
2.7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含节假日)
2.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9招标范围:溪道整治:拦水堰2处,过水涵洞2个,袁马溪道两岸护坡挡墙621米,青龙溪下游护岸挡墙200米,山体护坡防护挡墙125米;建设湿地52亩:场地平整及种植水生植物和苗木面积26983.6平方米,湿地养护便道916平方米;周边生态环境整治:建库滨公园47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或以上两者的联合体,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城市园林绿化资质企业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如项目负责人在非联合体投标时同时具备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的可为1人]。根据临时建造师使用相关规定,本工程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作为本工程水利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但注册地在余姚市行政区域内的本地建筑业企业中具有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年龄不满60周岁的人员,凭相应《浙江省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或《浙江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及身份证,可在本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3.2.1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必须同时具备上述二种资质。                   
3.2.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
3.2.3联合体由两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约定其中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成员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与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同时协议中应明确城市园林绿化资质单位负责除水利工程以外的景观绿化等工程部分的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单位负责水利工程部分的施工)。
3.2.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内部签订的施工协议书盖章或签字,各自按协议书规定负责施工。
3.3 投标人资格要求其他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有关规定。
3.4 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止,从余姚市招标投标网站(www.yyztb.gov.cn)自行下载①电子招标文件、②施工图、③工程量清单(景观绿化部分)。(①注册并登录后方可下载;②本工程投标人预算软件及电子图纸解读软件等软件自备)。下载时按余姚市招标中心关于建设工程电子辅助评标项目采用“网上支付系统”和“投标文件电子接收系统”的通知执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12月9 日上午9:00 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余姚市丰山路188号,详见大厅告示)。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余姚市招标投标网(www.yyztb.gov.cn)上发布。7.其他事项
7.1 有下列情况的单位及个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请自行回避:
(1)经向检察机关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有行贿行为的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投标人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地级市及以上水利网站上有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的(在开标之日前二年至中标公示结束时期内)或在余姚市招标投标网上有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正在被公示的;城市园林绿化资质企业投标人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在宁波工程建设网、余姚市招标投标网上有不良行为正在被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
(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投标人、其拟任项目负责人、其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其拟任专职安全员未在宁波市水利局网站中的“水利工程建设主体信息登记”栏目中登记;
(4)外地进浙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单位在进浙参加水利工程投标前未根据浙水建【2009】30号文件规定在浙江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人员和条件的;
(5)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7.2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指牵头人)须向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银行收妥抵用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 8 日上午10:30时。
(2)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指牵头人)须向余姚市陆埠镇会计核算中心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资金专户递交诚信保证金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诚信保证金银行收妥抵用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8日上午10:30时。
(3)凡注册地在余姚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业施工企业(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园林绿化、交通、水利及其他专业),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按余招中心〔2014〕2号余姚市建筑业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7.3本工程对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行指纹考勤,根据《余姚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指纹考勤管理暂行办法》(余政办发[2011]167号)文件及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余姚市陆埠镇人民政府地    址:余姚市陆埠镇育才路联 系 人:徐电    话:0574-62381677

招标代理机构:余姚天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余姚市玉立路183号联 系 人:陈电    话:0574-62622307

报名期限: 2014/11/19201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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