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业路(聚贤桥路-海月路段)路灯工程招标公告
山东中咨建成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高新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的委托,就其所需的高新区新业路(聚贤桥路-海月路段)路灯工程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GXQ2013-041
2、项目名称:高新区新业路(聚贤桥路-海月路段)路灯工程采购项目
第一标段名称:高新区新业路(聚贤桥路-海月路段)路灯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名称:高新区新业路(聚贤桥路-海月路段)路灯工程施工监理
3、项目内容
第一标段:新设12米高单悬臂250W高压钠灯46盏,设100kVA箱式变压器1座,敷设ZRVV-1kV-4×25电力电缆等。
第二标段:上述采购项目施工监理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86.583552万元。其中第一标段181.784443万元,第二标段 4.799109 万元。
5、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
5.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2 参加本项目第一标段投标的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几项条件:
5.2.1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5.2.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2.3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2.4投标人在青岛市具有固定售后服务场所及良好的售后服务及维修抢修能力;
5.2.5 外地企业须具有入青信用登记证;
5.3具有所投灯具、灯杆、电缆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及检验报告证明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5.4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任何不良记录;
5.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
5.6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7 参加本项目第二标段投标的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几项条件:
5.7.1投标人须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5.7.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机电安装专业贰级及以上总监资格;
5.8 外地企业须具有入青信用登记证;
5.9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任何不良记录;
5.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招标文件的获取
根据青岛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按照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2014年11月 20 日起至2014年 11 月 29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岛市银川西路20号 1号楼1单元101室
售价:每套2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报名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项目经理姓名和身份证号,以便代理机构统一向检察机关申请查询其近三年(2010年1月1日起)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8、图纸押金
图纸押金 300 元/套,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图纸需邮寄的,需加手续费(含邮费) 人民币50元,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9、踏勘现场时间
时间: 2014 年 12 月 1 日 10 时。
地点:西起聚贤桥路,东至海月路,道路全长约1772米。
10、招标答疑及回复时间
答疑时间:2014 年 12 月 1 日 17 时前;
回复时间:201 年 12 月 2 日 17 时前。
1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 12 月 16 日 14 时 00 分,
地点:青岛高新区智力岛路1号创业大厦3楼开标室。
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12、联系方式
12.1招 标 人:青岛高新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青岛高新区
邮 编:266109
联 系 人:李工 陈工
电 话:0532-66966981
传 真:0532-66966981
12.2采代理机构:山东中咨建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银川西路20号 1号楼1单元101室
邮 编:266000
联 系 人:徐瑾晖、杨馥瑕、方桦
电 话:0532-85988312
传 真:0532-85988310
电子邮件:zhongzijiancheng@163.com
开户名称:山东中咨建成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
账 号:3710 1983 7100 5101 9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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