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14GC0616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目湾新城松兰大道一期建设工程(来薰路~松兰山景区)道路绿化工程 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审批【2012】2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目湾新城松兰大道一期建设工程(来薰路~松兰山景区)道路绿化工程 2.2工程地址:大目湾新城区域 2.3建安工程造价:约300万元 2.4建设规模:绿化面积约为28000平方米 2.5工期要求:135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道路绿化工程 2.7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8安全要求:合格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接的施工任务量符合甬建发[2009]269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象资交管办[2012]1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若干规定》或《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1]168号)的规定且无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施工项目的除外】; 3.3本工程须配备初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1名;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2014年∕月∕日-2014年∕月∕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4:00至16:30时,交易员须持本人《交易员证》在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华翔大厦9号楼2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根据招标(代理)人通知的地点和时间及其它条件领取图纸。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5.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单位根据象资交管办〔2013〕6号文件及象资交管办〔2014〕5号文件执行】。 5.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 账户名: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及账号:农行象山新丰支行39703001040012500
6、投标报名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11月19日至 2014 年1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交易证和交易员证,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港路300号)四楼404室报名。 6.2投标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①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③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副本); ④项目经理职称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⑤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交易证和交易员证。 说明:以上①-⑤资料原件备查,资料复印件均留存,其中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符合性审查。 投标人入围数量要求: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15家时,则从中随机抽15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15家,全部入围。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大会议室。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 人: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大目湾新城天安路1111号 地 址: 华翔大厦附9#二楼 邮 编: 315700 邮 编: 315700 联 系 人: 孔利 联 系 人(交易员): 胡懿璐 电 话: 0574-65790718 电 话: 0574-65778501 传 真: / 传 真: 0574-65778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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