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圈里乡道路绿化提升改造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一、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基本概况:本工程位于沂水县圈里乡,总投资约120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2)本工程计划工期30日历天。 (3)资金来源:自筹 (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资质要求: 投标申请人除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外还应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及贰级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预审时间安排及资格预审材料: 凡具有相应投标资格的单位,须携带如下证件于2014年11月20日至2014年11月26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双休除外)到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沂水办事处(沂水县政务大厅一楼西区,双城路9号)报名并参加资格审查。 1、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副件、复印件留存)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4、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5、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是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近两年来承揽同类型同规模工程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 (原件、复印件留存)。 7、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经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施工技术人员资格证件、身份证、劳务合同、近期养老保险(2013年度)交费凭据 ,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复印件留存)。 8、由企业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园林绿化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行为书面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 9、 由企业所在地市级以上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原件、复印件留存) 10、检察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资格审查后由代理公司统一查询)。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需胶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沂水县圈里乡道路绿化提升改造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资料” 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需提供2份资格预审资料。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4年11月20日至2014年11月26日,每日上午8:30-17:00(北京时间)。 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沂水县政务大厅一楼西区 3、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12月15日14:30整 开标地点: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六、投标保证金: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12000元人民币。 2、保证金递交方式:电汇或转账(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公司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形式交纳,不接受现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3、备注栏中须注明:沂水县圈里乡道路绿化提升改造工程 开户行: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水支行(简写: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户 名: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账 号:800 003 301 004 600 001 378 七、本项目联系人:刘工 袁工 联系电话13853956520 15553906818:
招 标 单 位:沂水县圈里乡人民政府 代 理 单 位: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