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14GC06037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典公园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4]19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园林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海曙区机场路东侧,庙前河西侧,南临泗洲塘河,北靠新典路。 2.2建筑规模:总用地面积约3.1839公顷。 2.3招标范围:市政、景观绿化、建筑及附属配套工程等。 2.4 工程造价:2970.2345万元。 2.5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7安全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壹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 资质,并具有 园林绿化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 职称,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关的 施工 能力。 3.2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 B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信用等级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均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内审查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以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的时间为准],且在评标时仍处于“审核通过”;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接的任务量符合《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建发[2009]269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1]168号)文件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项目专职安全员一名,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项目技术负责人一名,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2011年1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应在2014年12月8日16:00时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要求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的函》填写完整并盖章(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逾期未提交的,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文件外自行提供《宁波市检察系统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若未能提供《宁波市检察系统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20日至2014年1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9:00时至11:30时, 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F3015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12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宁波日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园林管理局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春杰 联系电话:0574-87290863 传真:0574-89086296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宁兴大厦江南路666号903室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