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女子监狱未成年犯监区改扩建工程室外绿化景观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女子监狱未成年犯监区改扩建工程(二期)项目己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1】65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女子监狱,招标代理单位为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室外绿化景观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规划建设总建筑面积49938.56平米,规划用地面积83729.3平米;
2.2建设地点:兴庆区彰武路以南、双医路以北的原宁夏未成年犯管教所原址;
2.3招标内容:室外绿化景观工程施工,含广场、道路、喷泉及室外景观绿化等。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市、县(区)检察机关出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注册地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出示的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4. 报名时间及所需资料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21日至2014年11月27日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报名,同时上传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证书。(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必须为法人授权委托人的,扫描件必须清晰)。
4.2 网上报名通过后,于2014年11月28日至2014年12月5日,登录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9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编号:DFHT-2014-038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4年12月19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路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女子监狱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宝湖东路
联系人:吴科长
电话:13995315725
代理单位: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维仲 刘婷
电话:0951-8569287 13995271151
传真:0951-8569287
电子邮件:bjdfht163@163.com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悦海新天地购物广场B栋15号楼908室
邮编:7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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