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14GC060375
1.招标条件 奉化江堤防整治工程(鄞州新城区段)右岸景观绿化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2】1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鄞州区自筹解决为主,宁波市酌情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鄞州大桥至葛家碶段 建设规模:右岸4188米的堤岸景观绿化及管理房,绿化面积约12万平方米。 允许申请的标段数:1个标段 工程造价(招标控制价):约2500万元 工期要求:管理用房在招标人发出的开工要求之日起300日历天内完工。市政、景观绿化部分,分为多个节点,每个节点要求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开工要求之日起220日历天内完工。 质量要求:达到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 合格。 招标范围:本工程景观绿化、管理用房及相关附属工程等(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壹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要求为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含临时)和园林绿化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的项目经理在承接本项目后,其业务量仍符合宁波市对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承接业务量的规定。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它要求 (1)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日之前(不含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日),企业列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审核通过且信用等级在B级及以上;拟派的项目经理列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审核通过,拟派的项目经理在承接本项目后,其业务量仍符合宁波市对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承接业务量的规定。 (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201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4年12月2日10时之前,将资格预审文件中《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并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招标代理人处,逾期未提交或资格预审时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视作自动放弃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21日至2014年11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30时至4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F3015窗口)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3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2月3日9:30时,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宁波日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事宜联系单位:宁波市鄞州区奉化江堤防整治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鄞州区惠风西路115号城南商务大厦B座7楼 联系人:葛工 电话:0574-89069115 传真:0574-83016296 招标代理: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315号2楼 邮编:315000 联系人:张颖 电话:0574-87842865 传真:0574-87884615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