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编号:JSGC2014-151 1. 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实业总公司的花苑路道路、排水及桥梁工程已经张家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业务的投标。 2.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开发区 (2) 工程规模: 本工程西起老沙锡公路,东接现状花苑路,全长261.14m,规划总宽16m。桩号0+082.584设置三跨简支桥一座,单跨16米。招标金额约590万。工程性质:市政工程 (3) 计划工期:按建设方要求 3.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4. 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叁级以上企业。 (2) 拟选工程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相应小型项目管理师、建造师二级或二级以上。 (3) 企业业绩、信誉:企业信誉良好;无行贿记录证明(当地检察院或纪检监察部门近期出具的查询记录为准)(报名时提供原件) (4) 其他条件: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已加入《2013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集体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类三级及三级以上。报名时需提供近两年内同类桥梁工程施工业绩。 5.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超过6家时,由招标人在满足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签6家入围投标企业;如果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少于或等于6家时,则全部入围。 6.评标办法及中标原则:评标方法采用以合理低价为中标原则。最高限价为标底价的80%,高于此价格为废标;最低限价为标底价的75%,低于此价格为废标。原则上投标报价最接近“有效标平均价*(1-下浮率)”的单位为中标单位,下浮率为1%、1.5%、2%,开标时随机抽取(一轮报价)。 7.招标资格审核办法:资格预审 报名开始日期:2014年11月22日 截止日期 :2014年11月26日 上午起止时间: 8:30 -11:30 下午起止时间: 13:30 -16:30 地点:张家港开发区招投标中心(开发区东辅楼2楼203室) 电话: 58111925 传真: 58986102 邮编: 215600 联系人:曾亚香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4年11月22日至 2014年11月26日 注:投标报名申请书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