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园二期亭、廊及香雪海楼工程已由 上海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014-30(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上海海湾国家森林公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上海海湾国家森林公园内
2.2工程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999平方米,其中地下面积为62平方米,地上面积为937平方米。本工程概算投资为1979万元,建安费用为1979 万元。
具体见下表:
单体 | 地上面积 | 地下面积 | 层数 | 结构类型 |
香雪海天楼 | 746 | | 2 | 框架 |
一目亭加爬山廊 | 90 | | 1 | 木结构 |
一目亭加里湖亭 | 102 | | 1 | 木结构 |
楚梅阁厕所 | | 62 | 1 | 框架 |
小计 | | | | |
合计 | 999 | | |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香雪海天楼、隋梅亭(八角亭、一目亭)、晋梅亭(双联亭)、大草坪长廊(增加门窗)、楚梅阁厕所及室外总体等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无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设计单位: 上海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2.6.2建设单位:上海海湾国家森林公园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一级且园林古建二级或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非上海市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经上海市建委备案)。
3.2投标人拟派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本次招标可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 月24 日至2014年11 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00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于以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至 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曹杨路528弄35号六楼获取招标文件,报名同时请带U盘,以便复制电子文档。
4.2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投标单位委托人“投标人员情况表”(须加盖公章)。
备注:各投标单位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执业注册人员、有职称人员或持有安全生产合格证书的在沪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须同时提交“投标人员情况表”,“投标人员情况表”在市建筑建材业网上打印并加盖公章)须携带以上“须提供资料”在规定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领取招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本单位的支票或电汇或银行转帐(不接受现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30万元;
6.4投标保证金提交的确认: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后应及时去上海海湾国家森林公司财务部开具保证金提交的收据,以便在投标时验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4年12月19日10时00 分,地点为 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曹杨路528弄35号6楼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发布。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上海海湾国家森林公园有限公司;
地址:奉贤区海湾镇随塘河路1677号,邮编:201419;
电话:021-57161907-125 ;联系人: 蔡军。
9.2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6楼,邮编:200063 ;
电话:62445001传真:62446678 ;联系人: 唐绥忠 。
9.3投标保证金银行及帐号:
开户银行:农行上海平安支行
帐户名称:上海海湾国家森林公园有限公司;
帐号:03797520040007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