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川县产业集聚区二期标准化厂房室外工程(电力及景观照明安装工程、景观工程)项目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伊川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 项目编号:伊政采 [2014]205号; 2.2 项目名称:伊川县产业集聚区二期标准化厂房室外工程(电力及景观照明安装工程、景观工程)项目; 2.3 项目地点:伊川县产业集聚区东园;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景观工程; 二标段:电力及景观照明安装工程; 2.5 招标内容:招标文件、图纸及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6 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8 工期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2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要求: 一标段:(1)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状况良好,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 二标段:(1)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贰级(含)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且企业注册资本金在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2)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状况良好,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 3.4 投标人须有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5一个投标单位只能报名一个标段,不得重复报名;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11月24日至 2014 年 11月28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在洛阳市开元大道与厚载门街洛阳日报715进行报名。 4.2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包括:(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投标人携带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安考证如过期需携带继续教育证);(7)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8)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9)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 招标文件的领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5.2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售价 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川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吴主任 电 话:1589654936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段女士 电 话:0379-65500125 18039589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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