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精河县红柳滩景观升级改造工已由精河县发改委以精发改(2014)43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县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精河县红柳滩景观升级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址:精河县高速公路以北,绿园路以西 2.3 建设规模:改造规模133400平方米,其中园路6000平方米。主要内容为种植花卉、绿化及其他等。 2.4 工程投资:406.04万元。 2.5计划工期: 77天 ,计划2015年3月15日开工2015年5月30日竣工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全套施工图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所有内容。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设定招标控制价的综合评估法(定额计价) 5. 投标报名 施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25日至2014年12月1日19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报名。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4 年 11月26日至2014年12月15日,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付费下载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新疆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xjztb.net)、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xzfw.xjboz.gov.cn)和博尔塔拉报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精河县城 地 址:乌市新民路200号(创天大厦4楼) 邮 编: 833000 邮 编: 830000 联 系 人: 王兰 联 系 人:宋向玲 电 话:0909-7639620 电 话:0909-2225378
章验证失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