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涂茨镇农房两改集聚点首期绿化工程已由象发改投复【2011】8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解决,招标人为象山县涂茨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涂茨镇涂茨村 2.2建设规模:绿化面积2200㎡ 2.3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涂茨镇农房两改集聚点首期绿化工程 2.4工程造价:约20万元 2.5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合格 2.7工程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资格,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接的施工任务量符合甬建发[2009]269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象资交管办[2012]1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若干规定》或《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1]168号)的规定且无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施工项目的除外】。 3.2 报名携带证件; ①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加盖单位章); ②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④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以上①-④条资料复印件留存,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报名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报名不予受理。 1、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 2、企业介绍信的出具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有效。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25日至 2014年11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时至11时,下午 13:30时至16:30时,在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丹西街道丹阳路519号海城阳光苑3号楼2单元404室)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1 月 25 日至2014年11月 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时至11时,下午 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丹西街道丹阳路519号海城阳光苑3号楼2单元404室)(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图纸/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 12 月 2 日 15 时 00分,地点为象山县涂茨镇人民政府。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或发布公告的其他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涂茨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象山县涂茨镇 地 址:丹西街道丹阳路519号海城阳光苑3号楼2单元404室 联 系 人: 李福奎 联 系 人: 陈芝莉 电 话: 13858293733 电 话: 0574-89502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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