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299965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南沙蕉门河中心区南滨水角公园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项目名称 南沙蕉门河中心区南滨水角公园 批复文号 穗南发改项目[2013]360 批复单位 广州南沙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广州南沙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南沙蕉门河中心区南滨水角公园招标公告 根据 穗南发改项目[2013]360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南沙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对南沙蕉门河中心区南滨水角公园工程施工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南沙蕉门河中心区南滨水角公园 二、招标单位: 广州南沙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工 联系电话: 020-39053375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富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叶工 联系电话: 13430347303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39910647 三、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明珠湾区起步区开发建设范围内,蕉门水道北岸,西起南沙体育馆,东至现状已建的蕉门河公园及蕉西水闸区域。 四、项目概况:现状场地用地以耕地、水塘、鱼塘为主,总体地形成“下凹”形态。其中,8米宽的防洪堤把场地一分为二,且堤内存有较多耕地、水塘、鱼塘等,宽度较窄;堤外总体为自然生态护坡,局部堆弃自然沙石,西北角地区保留了良好的红树林带,中部保留了良好的水草植被。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项目编号:JG2014-3425 (2)招标内容:拟建公园用地红线景观面积为95465平方米,其中堤顶路铺装改造面积为14135平方米,其他园路、广场场地铺装面积为21546.64平方米,绿化面积为59783.3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有景观节点、挑台索塔、康体健身及儿童活动场地、演舞台、景观建筑(厕所、自行车驿站、管理房)及景观小品等。(具体数据以施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招标控制价为:77886913.17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4年11月26日至2014年12月16日10 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4年11月26日00时00分,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6日10时30分。 2. 开标时间:2014年 12月17日15时30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4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壹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6、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依法公开招标的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园林绿化工程是指第4点所述资质级别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3000万元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质量验收报告或初验备案表。 注:(1)业绩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 (2)①园林绿化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园林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报告或初验备案表。②园林绿化养护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园林绿化养护工程合同、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情况考核表或相关养护管理工程评价证明,园林绿化养护业绩以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情况考核表或相关养护管理工程评价证明的时间、金额为准。 (3)业绩要求必须为企业独立完成,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标明的金额为准。 7、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8、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开标当天中午十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附件二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同时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4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麒麟新村麒天街13、15号黄梅路412、414号 电话:020-39053375 。。 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就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依法向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七、本公告(包括修改、补充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和其他法定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YLZB2013-001-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九、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 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须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二十、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二十一、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南沙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富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人 广州市富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4-11-26 |
报名期限: | 2014/11/26至 2014/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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