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市城南镇白溪工业区二期道路及排水工程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温岭市城南镇人民政府,委托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温岭市城南镇白溪工业区二期道路及排水工程由一号路和二号路组成,是工业区内的主要道路。其中由南北走向的一号路与泽坎公路相连形成工业区的主入口,由东西走向的二号路与原有老桥相连形成工业区的次入口。按“规划选址定点红线图”,一号路起点桩号为K0+116.53,终点与二号路相交;二号路起点桩号为K0+051.221,终点桩号为K0+331.855m。一号路路幅布置为3m人行道+10m车行道+3m人行道=16m全宽;二号路路幅布置为1.5m绿化带+9m车行道+1.5m人行道=12m全宽。 2.1.2本工程发包价:1792978元。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道路及排水工程。 2.3中标候选人确定方式:根据温招委﹝2011﹞41号、温招委﹝2012﹞2号,采取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9日上午8:00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未报名的,将丧失投标资格。 4.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提出问题及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书面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工本费35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的工本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2月9日上午9:00时整,地点为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一)【温岭市九龙大道555号(银泰百货旁边)】。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和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ztb.com.cn)上发布。 7、其他事项 7.1未办理投标企业资质等信息资料入库和U盾的,应先申办交易登记手续,具体申请要求请登陆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ztb.com.cn)在办事指南中查询(或电话咨询0576-86109764高小姐)。 7.2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温岭市九龙大道555号(银泰百货旁边)。 7.3已报名的投标人,如不参加投标的,应于开标前书面告知招标人或投标保证金已于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内付至指定的账户,否则按《关于印发<温岭市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招委〔2012〕2号)文件执行。 7.4本次招标资格标评审要求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的《台州市建筑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合格证书》原件(企业主要负责人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 7.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副总经理〈按本招标公告第7.6条办理相关手续〉)、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开标会议,迟到或缺席的,将丧失投标资格。 7.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具企业注册地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特殊情况证明原件,并明确委派该企业副总经理到场(同时提交到场的企业副总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 7.7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以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名字为准。 7.8投标保证金网上收退试运行期间,投标人收到投标保证金到帐的短信通知后,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通过“网上协同办公平台”匹配相应投标项目。通过投标保证金网上收退系统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无需提供收据,由中心直接在网上退还至原交纳的账户。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温岭市城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郭丹莉 联系电话:0576-86266888 8.2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柯赵顺 联系电话:0576-86109946 8.3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徐仙明 联系电话:0576-86109505 <温岭市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实施办法>温岭市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实施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