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XCJL 2014039 镜岭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镜岭下竹潭村的委托,经镜岭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准,决定将新昌县镜岭镇下竹潭村农民公园工程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新昌县镜岭镇下竹潭村农民公园工程 2、工程建设地点:镜岭下竹潭村 3. 工程建设内容:公园路面硬化,路灯、石凳安装,公园绿化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等); 4、工程造价:215277.24元(含税)。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施工工期:40日历天。 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标准。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从工程验收合格后计算,在保修期内,如有质量问题,承包方应无条件进行整改和修复。 8、招标方式:采用总价让利率方式进行(让利范围8%-12%之间)。 二、招标范围和资格: (一)凡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县外企业需在新昌县建管局备案登记且在效期内),所派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二级及以上或园林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资质,均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二)申请时必须随带: 1、须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申请书”(或企业介绍信)(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各一份(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4、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5、如县外企业还需带《新昌县县外施工企业进行备案登记证》复印件(盖公章)。 三、报名申请时间:2014年12月1日上午9:00至11:00,逾期不办理申请。申请地点:镇政府一楼村建办。申请人须缴纳报名资料费每套200元(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2014年12月2日上午10:00 在镇政府三楼会议室。 五、投标保证金3000元,开标前存入或转入开户银行:浙江新昌农商银行镜岭支行,帐号:201000031938501,开户单位:镜岭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公司已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则不须另行缴纳,但需提供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纳的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除中标人及已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外,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六、履约保证金20000元,在工程合同签订前交付给业主,中标人在完成中标程序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安排开工。若中标人不能如数缴纳保证金或不能按期开工,且时限超过七天,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重新安排招标。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达到要求等级标准以及竣工资料提交有关部门后一个月内返还(不计息)。 七、工程款支付办法: 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工程造价由审计确定,工程竣工验收后且项目造价确定后付至工程款的95%。留审计造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退还(不计息)。 2、履约保证金20000元,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返还(不计息)。 八、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丁先生18969517777 杨先生86337234 招标人:新昌县镜岭镇下竹潭村村民委员会 新昌县镜岭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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