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资格后审)
建湖县芦沟镇康达花苑小区景观绿化工程已经建湖县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备案。招标人为建湖县芦沟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建湖县芦沟镇康达花苑小区内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质量标准:合格,质量目标:合格,苗木质量要求:苗木的质量必须达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的要求,苗木24个月成活率100%,中标单位必须无偿对未能成活的苗木及时进行补植,补植成活率达到100% (补植验收时间:为自补植之日起一年后)。
4、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12月26日(其中常绿苗木考虑季节原因,竣工日期可延期到2015年3月20日)。
5、工程规模:合同估算价约100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6、本公告共划分成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001 | 建湖县芦沟镇康达花苑小区景观绿化工程 | 标段范围的景观铺装、苗木采购、栽植及24个月苗木养护管理等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城市园林景观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 盐城市市外园林绿化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盐城市市外园林绿化企业进盐施工(养护)备案登记表》。
4.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及建湖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4.4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
4.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拟投标授权委托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6企业和报名项目负责人经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单位带单位介绍信到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自行办理,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0日历天内查询结果均有效);
4.7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4.8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三、招标文件的下载
1、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2014年11月26日至2014年 12月4日,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开始及截止时间2014年11 月26日至2014年 12月10 日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5.00元,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四、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进行评审(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报价得分由高至低推荐有排序的 1-3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评标标准和程序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和招标文件第二章第6.4条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凡有第二章第6.4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
1.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 | 符合数字证书认证的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投标承诺函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授权委托书 |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 …… |
1.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5项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xml:namespace>1.4.1项规定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7项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8项规定 |
项目部成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1.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及质量目标、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规定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投标价格 | √□不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1款载明的招标控制价。 |
分包计划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0款规定 |
…… | …… |
2、详细评审
商务性评审100分
以下两种方法招标人在开标时由公证人员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7%-98%, K值在开标时由公证人员使用摇号机现场产生。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扣减0.3 分,每下浮1%扣减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招标控制价为B,Q1、Q2为权重系数。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1=1-Q2, Q2 取值30%≤Q2<35%;K1 的取值范围为 97%~98%;K2 的取值为92 %。Q2、K1值在开标时由公证人员使用摇号机现场产生。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扣减0.3 分,每下浮1%扣减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扣分约定:
(1)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或从招标人公布的主要分部分项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子目进行重点评审。不足10项的全部进行重点评审。
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1.0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去掉其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的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取所有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2)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3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若有效投标文件≥5,去掉其措施项目费总金额中的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取所有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3)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说明:
①评标基准值一经确定,任何情况下不得改动。
②招标控制价一经确定,在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及定标后均不得以任何因素进行调整;
③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④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⑤以上Q1、Q2、K1、K2均为百分数,其分子取值均为整数。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建湖县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六、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七、招投标监管机构投诉电话:
建湖县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电话0515-80618900。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湖县芦沟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江苏伟业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建湖县芦沟镇人民政府大院内地 址:建湖县城双湖路南建设大厦一楼
邮编:224700邮编:224700
联系人:赵正波联 系 人:夏建高
电话:13651599998电话:18761298898
传真: 传真:0515-80629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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