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YG-CSX2014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李公庙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县发改投【2014】21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城维费中列支,招标人为长沙县星沙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李公庙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星沙街道李公庙 2.3 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包括李公庙周边边坡支护及土方工程,边坡支护高度:1~9M,安全等级为二级,支护形式:浆砌片石挡土墙(衡重式、重力式)支护、放坡+挂网喷射砼支护,工程总造价约243万元。 2.4 工期要求: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李公庙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合同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施工范围)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投标企业需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1 项要求。 3.4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可于 2014 年11月26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http://www.zbcg.csx.cn/(长沙县招标采购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12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星沙街道凉塘路与107国道交汇处)。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湖南省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即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湖南省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县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8.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县招标采购局。电话:0731-84023024。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县星沙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易先生 联系电话:1887471014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韶山南路123号华翼府A座14A24室 联 系 人:黄先生 曹女士 电 话:0731-85824318 15974121575 网 址:http://www.hnygj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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