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300695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河北 |
工程名称: |
河北光明东道(八干渠-郊区快速路)道路容貌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工程编码 131000140082-001 所属地区 廊坊市 工程名称 光明东道(八干渠-郊区快速路)道路容貌整治工程施工 建设单位 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工程地点 廊坊市光明东道(八干渠-郊区快速路) 建筑面积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所标注的全部工程 招标代理单位 廊坊市利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63.52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文件发售地点 联系人 卢超 联系方式 0316-2113805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4-11-26 09:0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4-12-02 16:0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4-11-26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4-12-02 16:00: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4-11-26至2014-12-2(双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2号台) 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明东道(八干渠-郊区快速路)道路容貌整治工程已由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廊发改投资[2014]31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及内容:广阳区光明东道(八干渠-郊区快速路)道路整治全长4200米,资金已落实;建设地点为:廊坊市光明东道(八干渠-郊区快速路);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3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工期108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标注的全部工程。合同估算价:63.5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26日至2014年12月2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投标人企业IC卡到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刷卡报名或持锁登陆“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ebgc.com)”河北省建筑工程投标报名系统自行报名,报名后携带:①、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注册建造师证(专业类别:市政公用工程);③、注册建造师IC卡;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⑤、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二套。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奥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三楼2号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注:投标人需取得2014年度廊坊市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准入资格)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网站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办公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145号 联系人:张建华 联系电话:0316-7963769 招标代理单位:廊坊利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廊坊市广阳区银河北路第六大街3#楼508室 联系人:卢超 联系电话:0316-2113805 |
报名期限: | 2014/11/27至 2014/1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