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301482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始兴县生态湿地保护工程项目施工(BT)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一、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名称:始兴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2、项目批准部门及批准文号:始兴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始发改[2012]118号)、始发改函[2014]8号 3、招标代理单位名称: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4、招标项目名称:始兴县生态湿地保护工程项目施工(BT) 5、招标项目内容:本项目图纸范围和工程量清单内建设工程施工 6、招标项目规模:规划面积127100平方米,湿地展示区、花木景观、绿道、生态湖面、生态游泳池、水生动植物保护设施。 7、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县政府投资及自筹 8、招标项目实施地点:城南镇墨江南岸天元大桥至富村湾电站沿江地段 9、招标项目施工工期:365日历天 10、项目预计总投资:约3808万元 11、招标项目建设模式:建设-移交(BT)方式 12、投资回报率:8% 二、投标单位须知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及条件: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同时具备以下①~②条件的独立法人: ①投融资能力:具有投入本项目不得低于BT合同价30%的自有资金和中长期融资的能力,且不得以项目反担保。 ②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持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单位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建筑类专业)。投标人拟委派的专职安全生产人员不少于3人,具备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韶关市以外的企业开标前必须已在韶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年度诚信备案。 4)、按照韶关市检察院《关于实施>韶关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的函》(韶检发[2013]96号)的要求,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在本次开标前必须向本企业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外地企业中标后,须在韶关市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负责BT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管理、验收及项目移交等事项,确保回购款的税费在本市缴纳,但不得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项目公司的设立不改变BT项目投资人对项目业主应承担的义务,并且BT项目投资人要对项目公司在BT项目中的实施行为负连带责任。 6)、BT项目潜在投资人在投标报名前须提交投标诚意金人民币1000万元(不计利息)。报名后,无故不参加投标或竞价的,全部投标诚意金将不予退还。 ①潜在投资人在投标报名前将投标诚意金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从投标人的企业注册地的投标法人开户银行的账号划出,转账时应注明资金使用用途及工程名称),并取得招标人开具的财务收据。招标人指定账户如下: 单位名称:始兴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始兴支行 银行账号:4400 1627 2380 5300 6005 ②未中标者所交纳的投标诚意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十天内即可办理退回手续(退还原企业的划出帐号,不计利息)。 ③投标诚意金返还方式: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投标诚意金中相当于合同价(暂列金额除外)10%部分转为履约风险保证金。投标诚意金的其余部分返还中标人作为启动资金(中标人可自由支配);当施工进度完成工程价款超过合同价(暂列金额除外)的20%并经合同约定的有关程序确认,扣除相应违约金后,返还履约风险保证金。之后,以中标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作为履约保证。 如因承包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履约,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追究其责任。 3.投标人报名时须委托报名人出示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投标诚意金银行转帐单复印件及招标人开具的财务收据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并同时购买招标文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投标报名人必须与投标时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韶关市以外的投标报名人必须与投标时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且为韶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诚信备案登记表中驻韶负责人或驻韶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报名时即需交报名费100元人民币。 4.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若有)、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若有)、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的,或未能当场出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明的,作自动放弃投标权处理。 5.投标人报名后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500.00元(售后不退),设计图纸押金每份¥3000.00元(中标单位不退)。 6.定标办法 对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投资人,接受其报名,按招标文件约定的程序开标、评标后,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合格的最低报价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7.特殊情况的处理:公开招标公告时间为5日,若在报名期间内报名投标人数不足3家,则报名时间顺延3日(达到3家后不再顺延)。顺延报名时间结束后,视报名人数按如下方式办理: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人数大于或等于3家的,按公开招标方式办理;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人数为2家的,参考政府采购中竞争性谈判方式来确定中标候选人;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人数只有1家的,参考政府采购中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来确定BT项目投资人。顺延报名时间结束后,若没有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的,修改招标文书,经有关部门核准确认后重新组织招标。 8.本招标公告内容可同时在以下网址查询:①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oguan.gov.cn)、②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下午3:00~4:30 始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兴县太平镇永安大道中79号行政服务大楼4楼)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传真:0751-8770138) 始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兴县太平镇永安大道中79号行政服务大楼4楼) 始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兴县太平镇永安大道中79号行政服务大楼4楼) 联系人:朱昱东电话:0751-3327618 联系人:刘淑清电话:0751-8770138 招标人:始兴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5日 |
报名期限: | 2014/11/27至 2014/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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