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YXS201406005项目名称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环保大道与科技大道景观绿化工程 编号:YXS201406005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保大道-(庆源大道、远东大道)节点绿化工程二标段已由 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经济发展局以中宜环科经审(201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环科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江苏环科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环科园高塍镇 2.2工程规模:绿化面积82683㎡ 2.3结构类型: / 2.4合同估算价:1270万元 2.5计划工期:2014年12月20日计划开工至2015年4月10日计划竣工,工期112天 2.6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绿化种植、地形整理、景观市政、亮化排水等 2.7标段划分: 11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园林绿化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1 个标段投标, 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11个标段的K值或Q1、K1值均需分标段抽取。评标顺序为: 1、科技大道绿化工程1、2标段,2、环保大道-(104国道、运河路、科技大道)节点绿化工程一标段,3、环保大道-(庆源大道、远东大道)节点绿化工程二标段,4、环保大道绿化工程六标段,5、环保大道绿化工程1-5标段,6、科技大道绿化工程3-4标段。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本公告要求。 3.4.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且在“在锡执业建造师信用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wxjgc.com/”中执业状态为“无在建工程”。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变更手续须提供合同备案部门的备案手续,自行变更未备案的,原中标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4.8投标项目负责人不在承接工程限制期内。 3.4.9宜兴市内企业持有无锡市核发(或备案)的有效《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4.10宜兴市外企业持有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签署意见的有效《外市进宜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表》,且本公告要求的资质已备案(详见宜建(2010)128号文件)。 3.4.11企业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 3.4.12本工程评标办法中涉及各类奖项业绩均以企业在诚信库中录入信息为准,各投标人务必提前完善好诚信库中相关信息,诚信库以外的信息评标委员会一概不作为评标依据。 3.4.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5.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5.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5.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宜兴市招投标网会员系统中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12 月 17日 8 时30分,地点为宜兴市招投标中心新大楼开标⑥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和近三个月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14年8月至 2014年10 月),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项目经理投标;(4)园林绿化专业职称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证书或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押证证明。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已通过但证书未盖章的,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通过证明或江苏建筑业网的注册建造师信息查询记录,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未办理好的同时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5)投标保证金票据。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合同价的60%,第二周年养护考核合格付至合同价的80%,第三周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审计报告出来后,工程款支付至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核)价款的100%(工程质量保修金除外)。 7.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细则见本公告附件。 8.其它: 8.1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四方已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期间的工程。 8.2在江苏建筑业网(www.jscons.gov.cn)“建造师数量不满足资质标准企业曝光台”中公示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如在投诉有效期内发现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8.3投标项目负责人变更工作单位不满三个月的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8.4投标项目经理在《在锡执业建造师信用管理系统》中执业状态为“有在建工程”的,不论事实上是否完工,资审时均按有在建工程处理。 8.5评标时经官方网络查询投标项目经理有中标项目在计划工期内,但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原件资料中无竣工验收证明或项目经理已解除备案证明的,资审时按在建工程处理。 8.6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8.7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时,投标人需提供年检部门或原件发证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并标明有效期。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资料在其他地方也要使用等,招标人不予认可。 8.8对于投标人的不良投标行为,相关主管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和《宜兴市招投标市场准入管理暂行办法》(宜政发(2008)243号)作出相应处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兴市招投标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4 年11月 27 日至2014年12月 2 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环科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 标代理机构:江苏正中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环科园太平洋大厦 地址:宜兴市陶都路111号(花园豪生酒店南楼12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姚健敏 联 系 人:李德君 电 话: 电 话:87979668 传 真: 传 真:8796810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4 年 11 月 27 日 |